當前位置:首頁>民俗> 《撼龍經》99十二杖法之截杖法
發布時間:2026-01-22閱讀( 4)

原文:
山長直體用截杖。如騎馬脊,然氣脈不住,直卸前去,于稍停弱緩之處,四證有情之所,求覓微窩,隨脈騎截,依法造作,謂之欄煞,即直截橫截,騎龍斬關之穴是也。

截杖的特點
截杖是堪輿倒杖十二法之一,指避開穴前余氣而在氣脈緩急剛柔適中之處立穴放棺。有云:截者,截去其穴前吐出有余之氣,左右不包之砂頭也。此種穴形的特征是來脈,兩水夾山、一水橫攔,呈長崗之形,左右雖為夾拱,卻難包其長吐之舌,故立穴宜截去其多余之氣,于”舌根“正中騎脊立穴。
長舌猶如漢字”本“字去其豎劃下部即成太字,(比如說三個長崗形山脈下延,準備定穴在中間山脈,但中間山脈盡頭又比兩邊山脈長,這樣龍虎砂就包不住,故把前面裁掉穴位退回龍虎之內也)明代十三陵之首的長陵,就用的是截杖,所截的長舌(即史書上所說的北坡)足有一公里長。

什么情況下適宜用截杖法
必須后龍未經結作,兩水夾出,直至穴前;一水橫攔,氣不他往,后無鬼劫,前無官飛,眾山俱短而此山獨長,立穴于元(玄)武盡處,則無夾護,故于本山紓徐停蓄之間,收其左右夾拱之山,截其元武長嘴,乘其欲斷不斷之勢以受穴,則無高露風低脫脈之患矣。
夫截者,斬截之謂也。須斬截得無一毫氣脈之行,方才合矩。大抵亦要上面有來,下面無去,見其來不見其去為美。若后面見其迢遞而來,前面又見其迢遞而去,雖夾齊整似可作穴,不過山斷處耳,龍脈駐足處耳,所謂過山氣甚深沉。若曰眾短取長亦勉強。裁截穴法,惟斬得絕三字足以盡之矣。
經曰:凡截杖之法,因其來脈自上直泄而下,上既不住,下又凌壓于稍弱處,即氣通血行之所,對中攔截,取正放棺,如騎馬染。截得氣主,主富貴雙全,世代久遠。殺水兩分,初葬未免小退發,復興隆無害也,若非真龍正脈,強欲騎龍截杖,必有聞脈傷龍之禍,兇不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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