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民俗> 55歲的馬是哪年出生的(67歲老太12年無法退休)
發布時間:2026-01-22閱讀( 3)

來源:中安在線
今年67歲的馬嘯已經超過女性55歲退休年齡12年了,但她依然沒能領到退休金。按照相關規定,馬嘯本應在2008年12月退休,“但因四川省宜賓市翠屏區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無故為難,致使我到現在都無法辦理退休”。
對于沒有辦理退休的理由。社保局的答復是:“不是我們不給她辦理,是她沒有給我們提供她的原始檔案,我們作為經辦機構,必須要對個人檔案進行審核后才能夠辦理。”而保管檔案的組織部門則回答是:“領導不同意”“我們都是通過相關法律在依法辦事”。
辦理退休,組織部門應該提供檔案,但組織部門卻沒有提供。符合條件,社保部門應該辦理退休,但卻沒有辦理。按照《社會保險法》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職工即使沒有檔案,如果沒有視同繳費年限的訴求,同樣可以辦理退休。但是,當地部門就是不給辦。
67歲的老太沒能退休,原因看似很復雜,其實也很簡單。至于領導打沒打招呼我們不能說,但毫無疑問與其背后的官司有關。這場官司一直打到最高人民法院。也正是從她要退休的當年開始的。
上法院打官司是公民的權力。有沒有道理,法律自有公論,法院也有判決。辦理退休是辦理退休,也有相關的法規,必須依規辦事。打官司和辦理退休,各有法律規范,兩者不能捆綁,掛鉤。
但是,在公務活動中,很多干部為了簡單和效率,還是習慣“捆綁式”行政。比如,申領結婚證時要你無償獻血、上學要自愿捐款,等等。像這樣,把毫無關聯的事情搭配在一起,讓人不得不接受。對于行政者來講,這種方法抓住了對方的“軟筋”,很是奏效。就像馬老太一樣,你不息訴,我不給辦理退休。訴訟是你的權力,辦理退休是我的權力。總有辦法治你,你不得不低頭、就范。
“捆綁式”行政已經違反法律。中央早就明令禁止。“捆綁式”行政看似可以提高行政效率,但極可能損害公民合法權益,損害法律的尊嚴,這也是沒有將權力關進法治“籠子”的表現。所以,我們必須提防這只“黑手”,斬斷這只“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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