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民俗> 交通兩字來自于易經(古代有交通法規嗎)
發布時間:2026-01-22閱讀( 7)

自古以來交通就是一個大問題正所謂要想富先修路
交通一詞的概念最早可追溯至易經中的天地交而萬物通之概念可以說任何一個地方想要發展必須先要有四通八達的交通只有交通便利了才有人愿意進來里面的人也才能出去封閉意味著落后只有積極和外界進行交流一個地區才能有發展的余地

雖然交通的發達能在很大程度上推動一個地區的發展和進步但這卻不意味著它百利而無一害事實上身處21世紀的我們對于交通問題應該深有感觸今天的我們身處一個交通發達的社會高速發達的交通雖然便捷了我們的生活但是卻也給我們帶來了不少問題
遠的不說先說一說交通肇事想必大家經常會在新聞上聽到或者看到今天這里發生交通事故明天那里發生交通意外一場意外的發生輕則導致一人或多人受傷重則導致發生事故的多人丟掉性命總之身處21世紀這樣一個車水馬龍的社會交通問題永遠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
隨著交通的高速發展我國與之相關的法律法規也日漸完備一旦有人因為交通肇事導致他人受傷或死亡的話那么這個肇事者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說到這也許很多人會認為交通肇事只有現代人才會經歷而古代根本不存在交通肇事這種情況
如果你這樣想的話那你可就大錯特錯了

發生交通事故還涉及到有人員受傷是最讓人頭疼的事情這個就是法律風險道德之間互相的折磨其實早在我國古代的時候就已經出臺過一系列與交通肇事相關的法律法規了
也許很多人會對這種說法嗤之以鼻他們可能會認為古代交通那么落后大家出行也基本都靠兩條腿又哪來的什么交通事故呢可是事實并不是如此在我國古代的時候其實還是有很多交通工具的一般富貴人家出行用的大多是馬車普通小有家資的平民出行則大多以牛車驢車代步
看到這大家可能又會產生另一個疑問那就是馬車牛車等能跑多快它們又能造成多大的交通事故呢說出來你也許會覺得不可思議我國古代馬車和牛車的速度雖然不能與我們現在的汽車火車相比但是它如果撞到人的話其造成的傷害可一點也不小
好了說了這么多可能大家還是不太相信那么接下來就讓我們用事實來說話

現在讓我們看一則史料看完這則史料之后想必大家就會相信我的說法了
相傳在1973年的時候新疆阿斯塔古墓出土了一批文物這批文物中有這樣一則卷宗它詳細的記述了一起發生在一千二百多年前的交通事故該卷宗不但記述了此次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人物還詳細記述了相關部門對這起交通肇事案件的審判程序和處罰原則以及最終的判決結果
現在就讓我們把目光放到1200多年前的唐朝當時的唐朝正處于唐代宗統治時期而且這起事故發生的時候代宗皇帝剛剛登上皇位事故發生在高昌國它是唐朝在西域的一個重鎮事故的受害人是兩個八歲的孩子分別為一男一女
事發當天兩個孩子正如往常一樣站在商店門前玩耍這原本只是普通的一天但怎奈天有不測風云玩得好好的兩個孩子突然被一輛高速奔馳的牛車撞倒了牛車上還拉著沉重的土坯牛車原本行駛得很快還拉著這么重的貨物這樣撞上兩個毫無準備的孩子其沖擊力可想而知
因此兩個孩子當場被撞成了重傷看著孩子倒在路邊一個勁的喊疼肇事者當場就慌了

這位名叫康失芬的肇事者連忙和孩子的父母一起將孩子送往醫院救治經大夫診斷兩個孩子腰部以下全部骨折隨時都會有生命危險
面對這樣的結果兩個孩子的父母無論如何也無法接受他們打聽到肇事者名字叫康失芬是一名來高昌做生意的外地人家里的長工事故發生后他雖積極進行了救治但孩子的情況卻并沒有得到好轉于是他們一紙狀書將肇事者及其雇主全都告上了衙門
他們在狀子中這樣寫道我們的孩子在商人張游鶴店鋪門前玩耍的時候被斬嗔奴家里的長工康失芬駕駛牛車撞傷現如今兩個孩子腰部以下多處骨折并且情況越來越嚴重了恐怕不久之后就將丟掉性命因此我請求朝廷按照律法懲罰肇事者
很快衙門就受理了這起交通肇事案并且派遣了一個名叫舒的判官對這起案件進行審判

判官并沒有根據原告的一面之詞就對案件做出審判他首先對這起事故進行了全面的調查在調查過程中他首先詢問了被告康失芬被告陳述了案發時的全部經過他說牛車是自己借來的但是自己的駕車技術并不嫻熟因此在牛奔跑過程中他沒能及時制止最終才導致了這起事故
在陳述過程中康失芬并沒有推卸自己的責任當判官問他你打算怎么處理這起事故的時候他也絲毫沒有逃避他對判官說請求朝廷允許他先保釋自己保釋之后我會極力想辦法救治兩個孩子如果最終還是沒能救活兩個孩子的話我甘愿按照朝廷律法來接受懲罰
作為一個肇事者來說康失芬的認錯態度還是非常好的雖然最終他還是沒能挽救兩個孩子的生命但是朝廷給他判刑的時候還是考慮到了他先前的良好表現按照當時的法律如果有人在城內街道和人流密集的地方駕車致他人受傷的話將要接受鞭打50的懲罰如果導致他人死亡或故意駕車謀害他人性命的話最高可判處死刑但是大多數情況下判處的則是流放3000里
此外在此之上一般還有附加刑罰那就是佩戴枷鎖勞動改造三年

在古代流放發配是僅次于死刑的刑法
此次事故肇事者康失芬最終就是被判處了流放3000里他的處罰雖不是最重的但是在那個年代被判處流放3000里的人此生大概都沒有了重回故土的機會因此這對于他們來說已經算得上是一個非常嚴重的懲罰了此外流放之地大多環境惡劣很多被流放的人直接就死在了那個地方
看完以上這個故事之后我想大家都認同了我的說法而且從以上材料中我們不難看出在我國古代的時候朝廷對交通肇事的重視可是絲毫不亞于我們現代的
參考資料
唐律疏議大唐六典資治通鑒唐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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