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民俗> 知縣、縣令有什么區別?雖然是一字之差,性質卻有天壤之別
發布時間:2025-10-24閱讀(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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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古父系社會,人們以部落群居的方式生活,他們會選取部落中最有能力的人來當部落首領,讓他帶領大家過上安居樂業的生活。堯憑借自己的才能被推舉為首領,他老了后經過考察,將首領位置禪讓與舜,舜又將其禪讓于治水有功的大禹。直至大禹的兒子啟代替伯益,繼承制才開始施行。
禪讓制結束后,公天下變成了家天下,天下的百姓、土地,都成了皇帝的私有財產。皇帝一個人沒有精力去管天下所有事,于是他開始下放權力,讓官員幫助自己治理國家。普通百姓能接觸到的基層官員就是縣官,有人誤以為古代電視劇中的“知縣”和“縣令”是同一個職位只是叫法不同而已,可實際上,這兩個職位在古代的權力有著天壤之別。 “縣”的劃分最早起源于周朝,周朝天子將縣作為食邑分封給王公貴族或者是有功績的將領臣子,以此來維系貴族關系。春秋戰國時期,縣的作用發生了變化,縣變成了邊防居民的居住地,除了縣以外,諸侯還劃分了郡,郡由縣管轄。
定居在縣的人越來越多,縣生產力迅速發展,帝王為防止權力流失,開始嚴格劃分縣制,自此郡縣異形。秦朝推行郡縣制破除貴族專權壟斷,讓官僚階級掌握實權。漢高祖劉邦總結秦王朝行政制度的弊端,將郡縣交給同姓親王管轄,他認為親族統治有利于君王集權。
南北朝政權更迭,戰亂頻繁,出現了各種各樣、劃分等級不一的縣。到了隋唐,這些亂七八糟的縣給帝王的工作帶來了困難,帝王開始整頓縣制。唐朝后期到五代十國,武將專權,縣官也由曾經的文臣變成了武將。唐初期整頓完善的縣制又恢復到曾經雜亂無章的狀態。 縣令一詞起源于戰國時期,當時天下分為幾個國家,幾個諸侯經常為爭奪領土而發動戰爭。打贏的諸侯會占領別國的土地,然后為下一場戰爭做準備。被占領的百姓未受到安撫,一時無法接受領土的更替,為解決這個問題,諸侯在當地選出一個有威望的人做縣令,讓他在安撫百姓的同時說服百姓歸順自己。
戰國時期的縣令是有名無實的小官,他的職責是處理縣中家長里短的小事,為諸侯管控領土做鋪墊。秦國商鞅變法將大大小小的鄉鎮聯并成縣,縣令開始掌握實權,成為基層官員。商鞅變法后的縣令主要負責縣中訴訟案件,安排衙役工作等。
隋唐后的書生參加科舉考試及第后,可以當縣令或者輔佐縣官工作,工作到一定時間后,中央會根據官員的工作狀況對官員進行提拔或者貶謫??h令對于初入官場的官員而言就是一個在歷練的機會,有人能在官場中混得如魚得水,也有人因為受不了官場的黑暗腐敗而回家種田。 唐朝統治者不拘一格重用異族人才,讓他們為大唐帶來利益與繁華,統治者的決定在發展唐王朝的同時也給王朝埋下了禍患。唐玄宗年間,禍患爆發,出現了安史之亂,讓唐朝元氣大傷,間接導致唐朝滅亡。
唐朝后期,掌握兵權的將領既想擴大自己的權力,又不想被扣上篡逆帽子,思來想去,他們選擇設知縣來輔助縣令工作。名義上知縣是幫助縣令來處理政務,實際上是讓縣令架空知縣的權力。在知縣的干涉下,縣令慢慢退出了人們的視野。 宋太祖趙匡胤經歷陳橋兵變后更加在意中央集權,宋朝處在重要地理位置的知縣需直接對皇帝負責,要將縣中政務上報給皇帝。知縣的權力要比縣令大很多,他能處理政治、刑事案件,也可以調動地方兵權。
“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史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strong>歷任王朝或多或少都對縣級制度進行過改革,他們以前朝覆滅為借鑒,根據本朝發展目標進行制度改革。無論他們怎么改革,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加強中央集權,將“皇權至上”理念深深植入人心。但無論他們怎么改,也改變不了封建王朝走向破滅的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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