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1-24閱讀(8)

1月5日,西安“孕婦流產”事件多人被處理,高新醫院相關責任人被免職。視頻/新京報我們視頻截圖
備受輿論關注的西安市“孕婦流產”事件有了官方正式通報。據“西安發布”1月6日消息:近日,西安高新醫院發生一起孕產婦流產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造成惡劣社會影響。1月5日,經陜西省、西安市衛生健康委組織專家進行調查,認定該事件是一起責任事故。
同時,西安高新醫院已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該院總經理被停職,門診部、醫務部相關責任人被免職。此外,西安市急救中心黨總支副書記、主任李強,西安市衛生健康委主任劉順智,被分別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此前,當事孕婦因核酸問題無法入院,在醫院門口等待2小時后大出血的畫面刺痛著每個人的心。疫情期間,醫院嚴格執行防控要求無可厚非,但是,作為一家疫情防控期間產婦分娩省級定點收治醫院,一名孕婦因未能及時入院而釀成大出血流產的極端后果,這實在讓人無法接受。
調查組將事件定性為責任事故,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這是對當事人的必要交代,也與要求嚴肅處理該事件的民意相契合,更是對防疫過程中“生命至上”原則的重申。
出于防疫考慮,孕婦等急重癥患者在疫情防控期間就醫會多一些程序要求,這個社會都可以理解。但是,任何要求執行都不應該“一刀切”,落實機構都應該保有基本的“應變”能力。尤其是有著“救死扶傷”天職的醫院,在面對特殊情況時,理應把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此次事件之所以引發社會的強烈關注,就在于有關人員機械化地執行程序要求,缺失了最基本的人性溫度,也背離了社會對于“醫者仁心”的樸素期待。
事實上,關于疫情防控期間,到底該如何接收孕婦等特殊患者,早在2020年2月,國務院就發出相關通知,要求各地根據醫院條件,為產科門診及病房盡可能創造獨立進出通道;指導孕產婦正確識別和應對臨產征兆,及時前往助產機構住院分娩。對其中臨近預產期的,要協調落實產檢及分娩機構,并及時通知到人,確保銜接。
這說明,對于孕婦等急重癥患者的就診,國家防控體系中早就有明確指引,要體現出“特殊對待”的原則。
而在“孕婦流產”事件發生后,西安市作出新的要求,對于急危重癥、血液透析、腫瘤放化療等患者和孕產婦,開通服務電話、綠色通道,提供診療服務。也有媒體報道,自“孕婦流產”事件后,西安有小區開始統計孕婦信息。這是一種積極的改進,但還是不免讓人慨嘆:如果這些本該想到也該做到的舉措,能夠早日實施,或許“孕婦流產”悲劇就完全可以避免了。
西安當前仍在承受巨大的防疫壓力,各方工作需要同時進行,可謂千頭萬緒。而基層工作人員,包括醫護人員的辛苦付出,全社會也有目共睹。但是,防疫再難,壓力再大,都應該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真正扛在肩上,植入到相關政策的制定、執行上,和對各項工作優先級的處理上。
就此來說,這次“孕婦流產”悲劇帶來的教訓,遠不止是醫療領域,其他方方面面都該舉一反三。嚴肅追責不是目的,更不該是句號。“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的原則必須再次重申,有違此原則的防疫舉措,不妨借此次追責予以高效復盤和解決。
特約評論員 | 吳振(媒體人)
編輯 | 徐秋穎
校對 | 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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