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民俗> 十月二號結婚日子好嗎(男子花10萬元“買”外國新娘)
發布時間:2026-01-22閱讀( 8)

來源:極目新聞
極目新聞記者 梁傳松
12月23日,黃石警方通報,一未婚男子花了10萬元“娶”了個“柬埔寨新娘”,
結果因非法容留外國人被行政拘留,而“新娘”也被遣送出境。

事情要從今年3月16日說起。
當天下午4時許,一胡姓男子走進黃石市公安局開發區·鐵山區分局太子派出所戶籍窗口,向窗口民警遞交材料,稱想為剛出生的女兒上戶口。
經初步核對胡某提供的戶籍申請材料,值班民警蔡文琪發現材料欠缺,沒有結婚證件,妻子信息也無法提供。
與胡某的交談間,民警敏銳發現胡某眼神飄忽不定,神態異常慌張,憑借職業的敏感性,民警推斷其中定有隱情。
“你沒有結婚,也說不清孩子的母親是誰?那這孩子是哪里來的?”在民警的再三追問下,胡某見無法自圓其說,只得將事情和盤托出。
原來,臨近30的胡某由于家庭經濟原因一直未成家,在周圍親戚的眼中他是一個名副其實的“大齡剩男”。之后實在頂不住家人的壓力,胡某一時腦熱動起了找外國“老婆”的心思。
后在“跨國媒人”陽新男子漆某的介紹下,2019年10月,胡某在支付10萬元的“中介費”后,漆某將一名叫“芙蓉”(化名)的外國女子介紹給胡某,給他當“老婆”。
“娶”到媳婦后,胡某一家十分高興,胡某與“芙蓉”雙方以夫妻名義同居,并于2020年9月6日育得一女兒。
但胡某自知與妻子的關系是不合法的,故而遲遲未給孩子上戶口,可一想到孩子將來上學仍需辦理戶籍,無奈之下他只得硬著頭皮前往派出所辦理,未料被心細如發的民警察覺。
獲悉情況后,該所立即向分局領導匯報,引起了分局黨委的高度重視,要求對該案進行立案調查。
在市局、分局的指導下,辦案民警通過深挖調查、抽絲剝繭,很快查明了該外國女子“芙蓉”的真實身份。
原來,該女子現年20歲,是柬埔寨人。2019年10月,其通過偷越國(邊)境的方式,從柬埔寨偷渡到中國境內,輾轉多地后被陽新籍男子漆某以10萬元的價格賣給胡某。
查明真相后,該柬埔寨女子被依法行政拘留,并于10月29日被遣送出境,而胡某因非法容留外國人于12月17日被處以行政拘留并處罰款處罰,漆某等人也已被陽新縣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自被遣送之日起5年不準入境,其可在期滿5年后,通過辦理護照、簽證方式申請入境。”辦案民警介紹,這名柬埔寨女子因非法居留被遣送出境,如果需要與胡某和女兒相聚,需要等5年后通過正常合法的渠道申請入境。
跨國婚姻同樣需要申請結婚證,只是在程序上面可能和國內婚姻有所不同。申請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港、澳、臺同胞、華僑及出國人員,男年齡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
中外跨國婚姻結婚申請須分別持本人戶籍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和本人所在工作單位或城市街道辦事處,農村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對方同樣需要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和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在中國公民居留證件》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等,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方可申請辦理結婚證。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通訊員:劉曉曉
編輯:陳曦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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