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6-01-22閱讀( 6)

新人結婚之前都需要挑選婚期,也就是我們老一輩人說的“請期”
迎娶日期一般由男方請陰陽先生或通曉陰陽五行的人來決定,俗稱“揀日子”

封建時代對擇日子頗多講究,始嫁日期均以女子屬相、生日來定。舊時男方選好日期后,將迎娶吉日拜堂時辰及有關避諱等書寫成帖,連同應該補齊的首飾衣物,一起讓媒人送至女家,正式通知娶親日期。
民國時期有專為請期而印制的“定日帖”:
“謹訂某月某日,恭迎令愛過門舉行婚禮。肅此譽聞。”
女家回帖多寫“謹遵臺命,名具正東”字樣。

新中國成立以后,請期時寫“定日帖”之俗逐漸簡化、廢除,有工作的城鎮人多選五一、國慶、元旦等節假日,農村青年辦喜事多在農歷臘月二十三之后。
改革開放之后,擇日之俗又有所恢復,一般人家都要請通曉陰陽之人擇選吉日,以求吉利。迎娶前一兩天,男家要著人(多為事務總管)前往女家協商迎娶諸事,目的是辦喜事那天諸事通順

"揀日子"一般遵循以下習俗:
請陰陽先生根據男女雙方的生辰八字、屬相進行選擇,一般選黃道吉日。人們從老黃歷上看到“月破七事不宜,是日吉是天德”等字樣,這里的“月破”天意就是當值神煞的名稱。
根據利月選擇日期,一般根據女方的屬相而定的口訣是
“一七通雞兔,二八虎共猴,三九蛇亥豬,四十龍合狗,五冬并牛羊,六臘鼠馬走”。
如女方的屬相為羊、牛適宜在五月和十一月結婚,也就是說五月和十一月是屬牛、羊的利月。
選擇臘月二十四到除夕這幾天來舉行嫁娶,土話叫“趕亂歲”。因為臘月二十三送灶王及諸神上了天,凡間無神掌管,可以百事無忌,天天都是信日佳期。于這幾天來辦喜事的還可以節省開支,民諺有“早家祭,晚點祖,臘月三十娶媳婦”,這樣最節省了。
舊時人們多選春秋之月。認為春天是冬去春來,天地相交,萬物始生,陰陽交接之時;秋季是萬物成熟之時,是喜獲豐收的黃金季節,舉辦婚禮更是時適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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