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民俗> 2001年5月份出生的今年幾歲(浙江修改16年前文件)
發布時間:2026-01-22閱讀( 11)

澎湃新聞記者 蔣子文
浙江省政府近日發文,對16年前發布的《關于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的實施意見》部分內容進行修改,引發輿論關注。
2022年1月4日,浙江省政府官網發布《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宣布失效和決定修改部分省政府及省政府辦公廳行政規范性文件的通知》稱,“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72號)要求,省政府辦公廳會同省司法廳對部分省政府及省政府辦公廳制發的行政規范性文件(以下簡稱省政府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經省政府同意,決定宣布失效的省政府規范性文件13件,今后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決定修改的省政府規范性文件5件,修改后繼續有效?!?/p>
落款顯示,該通知由浙江省政府辦公廳于2021年12月30日發布。
上述通知附件中,公布了宣布失效的省政府規范性文件目錄(13件)以及決定修改的省政府規范性文件目錄(5件)。
其中,決定修改的省政府規范性文件第二項為《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的實施意見》(浙政發〔2006〕5號)。
官方公布的具體修改內容為:將“人口計生部門”修改為“衛生健康部門”,“省人口計生委”修改為“省衛生健康委”,“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修改為“人力社保部門”;刪去第一自然段中的“為穩定低生育水平,促進農村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可持續發展”;刪去第一部分中的“農村的穩定與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農村人口的有效控制”“是鼓勵廣大農民自覺實行計劃生育、穩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舉措,也”;將第二部分第一點第3小點中的“現存一個子女或子女死亡現無子女”修改為“現存一個子女或兩個女孩”。
16年前,浙江省政府官網2006年1月21日發布了《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的實施意見》。該意見稱,“為穩定低生育水平,促進農村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口計生委財政部關于開展對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實行獎勵扶助制度試點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4〕21號)精神,在去年試點的基礎上,決定從2006年起在全省實行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
意見中明確,獎扶制度是在各地現行計劃生育獎勵優惠政策和幫扶救助措施基礎上,對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實行的一項獎勵制度。
而此次修改的第二部分第一點明確了獎勵扶助的對象,原來這條規定要求獎勵扶助對象必須同時符合四個條件:本人及配偶均為本省農業戶口或界定為農村居民戶口;1973年至2001年期間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規、規章或政策規定生育;現存一個子女或子女死亡現無子女;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滿60周歲。
經過此次修改后,獎勵扶助對象必須同時符合的四個條件為:本人及配偶均為本省農業戶口或界定為農村居民戶口;1973年至2001年期間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規、規章或政策規定生育;現存一個子女或兩個女孩;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滿60周歲。
值得一提的是,《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的實施意見》明確的獎勵扶助標準為:對符合上述條件的農村計劃生育夫婦,按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的標準發放獎勵扶助金,直到亡故為止。各市、縣(市、區)可根據當地實際,適當提高獎勵扶助標準。已超過60周歲的,以實際年齡為起點發放。在確定農村“低保戶”時,獎勵扶助金不計入其家庭收入;取得獎勵扶助金的“五保戶”,不影響其原有待遇;已經享受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的不再發放獎勵扶助金。
責任編輯:王俊
校對:劉威
Copyright ? 2024 有趣生活 All Rights Reserve吉ICP備19000289號-5 TXT地圖HTML地圖XML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