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6-01-22閱讀( 9)

化解中小銀行風險,在2021年、2022年收官時期顯得尤為重要。抱團取暖是化解危機的一種應對之策,重組后的中小銀行依然面臨安身立命的策略抉擇

文|《財經》記者 陳洪杰
編輯|袁滿
抱團取暖,兼并重組——總資產規模近80萬億元的4000家中小銀行,正經歷著新一輪蛻變。
《財經》記者根據公開材料統計,2020年以來,已經有20多家中小銀行完成或正在經歷合并重組。
化解金融風險——銀行格局調整,有業界人士在這輪“危機”應對中,解讀出另一層變革——改變中國“兩頭大,中間小”的金融信貸體系,填補中間體量金融機構及市場空白。
“危”與“機”常是硬幣的兩面,但如何化危為機,卻頗為考驗人的智慧,也從來不是必然。
“得知銀行要合并時,我不悲反喜。一方面,不忍心看著它的經營情況連年惡化,另外也擔心自己中年失業。”一家被合并的中小銀行中層告訴《財經》記者。
多位行業資深人士對《財經》記者表示,“化解中小銀行機構的風險是2017年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重要落地措施之一,在2021年、2022年收官時期顯得尤為重要。”
當下,經過幾年的金融攻堅戰,安邦系、明天系等較大的風險事件基本上得到有序處置。但還有多家小規模的中小銀行風險有待進一步出清。2021年二季度央行評級結果顯示:有10%的城商行機構為高風險機構。農合機構(包括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和村鎮銀行風險最高,高風險機構數量分別為271家和122家,數量占全部高風險機構的93%。
“高風險中小銀行數量較多,但是資產占比很小,規模在5萬億元左右。它們的表現是盈利能力蛻化、凈息差下降、現金流緊張、風險資產高企,僅靠自身無法自救,合并重組成為最有效、成本最小的出路之一。”一位接近監管的人士告訴《財經》記者。
可以預見,中小銀行合并潮仍將在2022年繼續。植信投資首席經濟學家兼研究院院長連平認為,中國信貸體系具有“兩頭大、中間小”的特點,即國有大型銀行和全國性股份制銀行具有較強的信貸能力,而多數地方法人銀行實力薄弱。中小法人銀行兼并重組后,可以較好地填補金融服務空白,有助于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現象。
良好的預期有賴于成功的整合。重組過程中,不良資產處置是一道頗為關鍵的難題。“對于正常經營的中小銀行而言,不良資產的處置就存在渠道單一、配套制度不足等問題。高風險中小銀行面臨著更大的不良資產處置壓力。”一位行業資深人士對《財經》記者表示。
《財經》記者獲悉,在最近一波中小銀行的合并潮中,部分被合并主體已經出現資不抵債的情況。這極大考驗著當地政府和接盤者的智慧。
“中小銀行的合并重組本著‘市場化、法制化’的原則,清產核資和資產評估后,若資產小于負債,對于不良資產通常采取的方式是:新股東溢價填入一部分不良資產,地方政府買單一部分,還有一部分遺留到新成立的銀行,進行慢慢消化。”上述接近監管人士表示。
該接近監管人士還稱,在實操中,短時間內很難對問題銀行進行完善的盡調,可能會出現資產評估不是非常準確的情況,部分銀行也有可能將不良資產以假出表的方式短期進行轉移。要避免這種“擊鼓傳花”游戲的出現。
另一位城商行人士對《財經》記者表示,銀行合并過程中,在處置不良資產問題時,需更多尋求市場力量,按照市場化的原則化解,做到清潔起步。一旦處理不當,若大量不良資產進入新機構,則會成為長久的包袱。
另有業內人士表示,合并重組后的中小銀行更需關注經營理念和管理方式的改善,下沉服務當地經濟,“做小、做散”,若僅僅抱團取暖、同舟不共濟,不改變過去的粗放式增長模式,則無法做優做強。
顯然,抱團取暖是化解危機的一種應對之策,重組后的中小銀行依然面臨安身立命的策略抉擇。
一年“消失”20多家中小銀行
《財經》記者統計,自2020年以來,有20多家中小銀行合并。2022年1月26日晚間,中原銀行(1216.HK)發布公告,當日,該行與洛陽銀行、平頂山銀行、焦作中旅銀行訂立吸收合并協議。根據吸收合并協議,此次吸收合并的對價為284.7億元,均將以分別向售股股東發行代價股份的方式支付,約合每股2.14元。

不僅在河南,遼寧、山西、四川等省份的中小銀行也開啟了整合重組。
例如,2021年1月,遼寧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稱,通過申請新設組建一家省級城市商業銀行,合并遼寧省內12家相關城市商業銀行。2021年9月29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公告稱,同意遼沈銀行(上述省級城商行)吸收合并營口沿海銀行、遼陽銀行,并承接營口沿海銀行、遼陽銀行清產核資后的有效資產、全部負債、業務、所有網點和員工。
“隨著遼沈銀行資本金和管理層的到位,按照遼寧省政府的規劃,未來會陸續吸收省內的葫蘆島銀行、阜新銀行、撫順銀行、丹東銀行、朝陽銀行、鞍山銀行、盤錦銀行、鐵嶺銀行、本溪銀行等另外十家城商行。”一位知情人士告訴《財經》記者。
此前2020年11月成立的四川銀行也采取類似方式,在攀枝花市銀行和涼山州銀行的基礎上,引進了28家投資者,組建成立。
2021年4月,山西銀行在太原揭牌,該行系原大同銀行、長治銀行、晉城銀行、晉中銀行、陽泉市銀行通過新設合并方式設立的省級法人城市商業銀行,注冊資本為239.96億元。
除了城商行之外,農商行和村鎮銀行也多有合并動作發生。
例如,2021年8月,在綿陽市涪城區農信社、綿陽市游仙區農信社和四川安州農商銀行的基礎上,新設合并組建的綿陽農商銀行開業。2020年7月,陜西銀保監局批復陜西榆林榆陽農商行和陜西橫山農商行以新設合并的方式發起設立陜西榆林農商行等。
上述銀行合并的模式有兩種:吸收合并與新設合并,二者核心的區別在于,合并后存續的主體不同。
進一步來看,吸收合并是一家銀行吸收另一家銀行,被吸收銀行解散,并依法辦理注銷登記,被吸收銀行的債權、債務由吸收銀行承繼,吸收銀行辦理變更登記。即A銀行+B銀行=A銀行。
而新設合并是指兩個以上銀行合并設立一個新銀行,原合并各方解散,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由新銀行承繼,合并各方依法辦理注銷登記,并依法辦理新設銀行的登記事項。即A銀行+B銀行=C銀行。
“我們曾參與數起中小銀行合并重組。一般來看,規模不同的中小銀行,需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選擇不同的合并路徑,不過最終的目的均是達到整合區域內金融資源、提升抗金融風險的能力。”大成律師事務所中國區董事局董事、高級合伙人王立宏對《財經》記者表示。
中小銀行合并重組早已有跡可循。早在2004年,原中國銀監會第一任主席劉明康提出城商行聯合重組的構想,鼓勵城市商業銀行在自愿的前提下,按照市場原則實現資本重組和聯合。
在此后長達十年的時間中,城商行重組案例此起彼伏。例如,2005年,合肥市商業銀行更名為徽商銀行,作為存續公司,吸收合并安徽省內的5家城市商業銀行,以及7家城市信用社。2014年12月,由河南省13家地方性城市商業銀行通過新設合并方式組建的中原銀行正式成立等。
此后,中小銀行合并重組進入平靜期,直到2020年才被重新開啟。2020年5月,中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宣布擬發布11項重大金融改革措施,其中就包括中小銀行深化改革。中小銀行的合并重組為重要落地措施。
“2014年之前,中小銀行的合并主要是在部分地方政府自發性的推動下進行的,各銀行抱團的目的是做強做大,市場化行為占主導。但2017年之后,中小銀行的合并受中國高層的推動更多,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要求防范金融風險。2020年后,中國高層更是要求深化中小銀行改革,敦促金融監管部門聯合地方政府摸清風險底數、組織清產核資并制定實施方案,化解高風險銀行的存量風險。”一位行業資深人士對《財經》記者稱。
2022年是落實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的收官之年,但是銀行的合并浪潮并未消退。波士頓咨詢全球合伙人兼董事總經理陳本強對《財經》記者表示,中小銀行的合并浪潮將是趨勢。
首先,2017年之前隨著中國經濟的高速發展、城鎮化的推進,中小銀行當時的交易對手以房地產、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為主,呈現快速擴張的態勢,“重量不重質”的問題逐步暴露,再加上部分中小銀行公司治理失效,不斷集聚著風險。而在目前國家層面嚴監管、金融去桿杠與利率市場化的背景下,中小銀行“抱團取暖”是化解地方金融風險的有效路徑之一。
其次,經濟發展集中度的進一步提升以及由此引發的人口向南方、東部地區的集聚,對西部地區和東北地區的中小銀行產生了較大壓力。隨著金融科技的發展,過去“線下網點為主,線上服務打輔助”的模式已經被徹底顛覆,部分中小銀行在科技能力上的不足進一步制約了其數字化大勢下的發展潛力。
再次,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中國中央監管部門在壓降宏觀杠桿率、處置高風險機構、化解影子銀行風險、統一資管業務監管標準、全面清理整頓金融秩序的過程中付出了巨大的精力。但因金融風險具有傳染性強的特點,預計未來監管部門將繼續推動地方政府支持中小銀行資本補充以及合并的方式防范化解和消化區域性金融風險。
追因高風險中小銀行
2021年二季度央行評級結果顯示,高風險中小銀行數量較多,有400家左右,資產占比為1.4%。但區域上比較集中在遼寧、甘肅、內蒙古、河南、山西、吉林、黑龍江等省份。
在分析中小銀行風險成因時,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表示,近年來,中國經濟進入了增長速度換擋期、結構調整陣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的“三期疊加”階段,部分企業的利潤難以產生足夠的現金回流以覆蓋融資成本,這意味著銀行的信用風險持續上升。
部分中小銀行劣變為高風險機構的重要因素還在于,開展的地域范圍相對狹窄,如果區域經濟調整劇烈、經濟下行壓力大,必然造成銀行風險的上升。
以四川銀行的前身涼山州銀行和攀枝花市銀行為例,二者所在地礦產資源豐富,有大小礦業企業數千家。2014年,鐵礦石價格一度下降50%,當地很多礦業企業陷入困境,銀行貸款利息無法支付,到期貸款無力償還,而這一風險當時也傳導到了以銀行為主導的金融系統。
上述兩家銀行涉礦企業貸款出現了大量的不良。數據顯示,到2019年末,涼山州銀行、攀枝花市銀行合計不良資產余額近300億元,不良貸款率在50%左右,而同期全國134家城商行的平均不良貸款率僅為2.3%。
另有中小銀行出險的原因是:股東以關聯交易掏空金融機構,問題股東違規控制金融機構并將其變為不受限制的“提款機”。
在實際操作中,問題股東往往通過直接貸款、股權質押、理財產品、信托計劃、保險產品投資等方式,大量占用金融機構資金,穿透來看,融資余額一般遠超股本金,貸款集中度等指標遠超監管要求。
“2021年處置的兩家高風險銀行,其中一家銀行總資產約1500億元,93%的貸款給了控股股東,另一家類似規模的銀行80%的貸款也給了控股股東。”近期,中國央行金融穩定局局長孫天琦在《關于金融風險“早識別、早預警、早發現、早處置”的幾點思考》一文中表示。
2021年12月10日,中國銀保監會公開了第四批重大違法違規股東,包括深圳市劍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昂得威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遼陽華億投資有限公司等14家單位和1名自然人。違法違規行為主要包括,違規開展關聯交易,隱瞞關聯關系,入股資金來源不符合監管規定,嚴重逃廢銀行債務,違規轉讓股權,違規代持股權,利用平臺虛構業務進行融資等。天眼查顯示,上述三家公司為遼陽銀行股東,分別持股3.41%、3.03%、1.89%。
“將加大公司治理執法檢查力度,強化對公司治理違法違規行為的公開披露,加強與紀檢監察等部門協作,提高機構和個人違法違規成本,建立違法違規股東公開常態化機制,健全公司治理監管協作機制,完善差異化監管等。”中國監管部門表示。
此外,中小銀行治理結構上存在顯著的失衡,實際控制人通過“代理人”控制金融機構關鍵崗位、建立特殊決策渠道等方式刻意規避、架空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機制。這也是部分中小銀行發生風險的原因之一。
“董事的獨立性和專業性欠缺,部分股權董事專業性不足,獨立董事不敢、不愿、不能獨立履職。少數機構將董事會的法定職權違規授予董事長個人,存在‘一言堂’傾向。個別機構董事會形同虛設,對風險管理、關聯交易等重大問題的決策監督流于形式。發展戰略不審慎,一些機構發展戰略粗放激進、偏離主業,盲目追求短期業績,后期形成大量不良資產。”2021年12月31日,中國銀保監會發文稱。
下一步對高風險機構的處置將更加趨嚴。孫天琦表示,要真正按照《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越低,監管措施要越嚴;要建立具有硬約束的早期糾正機制,強化“限期糾正”約束力,做到“不糾正即處置”。
重組關鍵難題:不良資產處置
中小銀行合并重組的目的是為了化解風險、壓降不良,如何甩掉不良資產重包袱、輕裝上陣尤為關鍵。
“合并之前,參與合并的各方需制定周密計劃,尤其是不良核銷及處置方案,加大對不良資產的清收力度是重點,應新老劃斷、避免將問題帶入合并后的新主體。最好是將不良資產一次性剝離,不足部分由當地政府或合并后的銀行在一定范圍內承擔。”王立宏表示。
目前已經公布出來的不良資產處置方案來自四川銀行。為了化解兩家基礎行近300億元的不良資產,四川銀行采取了不良清收、打包剝離,老股東權益沖銷、新股東溢價消化和注冊地承接的方式。通過上述辦法,四川銀行處置了175億元不良資產。其中,老股東權益沖銷25億元;新股東溢價資金消化了非成都地區不良資產81億元;注冊地提供的產業扶持資金承接了69億元;最終新銀行賬面上留存11億元的不良資產。
“為了清潔起步,我們開展為期60天的不良資產清收盤活攻堅戰,對每一筆不良資產都進行了討論與核實,這個過程是非常痛苦的。同時,對于違規貸款的股東,我們進行敦促還款、清退的方式,在地方政府部門的大力推進下,兩家基礎行共清理整頓老股東258戶。”四川銀行相關負責人對《財經》記者表示。
2021年11月12日,四川銀行發布的《2021年度同業存單發行計劃》顯示,截至2020年末,四川銀行不良貸款率2.14%,不良貸款余額約為13.51億元。“我們將繼續加大資產處置,計劃將不良率壓降在2%以下。”四川銀行上述人士稱。
一位城商行人士表示,他所在的銀行多年前在重組時因行政力量插手過多、且無完善的制度安排,不良資產至今未能消化完,最后成為很難處置的壞賬。銀行在合并時,一定要完善不良資產的制度。
而在現實中,正常經營的中小銀行也存在不良資產難以化解的難處。“中小銀行特別是區域性商業銀行不良資產主要由地方資產管理公司處置,它們只能在省內開展業務,處置渠道較為單一,導致中小銀行不良資產處置進程緩慢。不良資產處置周期較長,長期資產和短期負債之間的錯配限制了資產管理公司收購不良資產的意愿,導致在不良資產打包處置方面與商業銀行合作不充分。”全國人大代表、鄭州銀行董事長王天宇曾表示。
另外,不良資產估值定價準確性存在不足的問題。
例如,不良資產估值定價涉及的債務人企業大多是資不抵債的關、停、倒閉企業,許多企業財務會計資料不連續、不完整、不健全,由于獲取資料和數據難度大、準確性低,同時缺乏不良資產估值定價模型支持,資產管理公司主要是憑主觀判斷或委托中介評估機構進行評估。作為受讓方的資產管理公司地位強勢,削弱了商業銀行轉讓時的議價能力。
不僅如此,從不良資產的生成端來看,在宏觀經濟增速放緩的背景下,更多企業在經營發展中出現資金鏈的斷裂,貸款、債券違約增多等問題,導致商業銀行不良資產大幅增加。“應盡快拓寬中小銀行不良資產處置渠道,探索研究建立統一不良資產處置平臺。”業內人士表示。
此外,王立宏表示,中小銀行合并中還需關注的要點為:股東確權。中小銀行不同于普通企業,股東人數較多且股權結構復雜,部分商業銀行自然人股東可達數千名,監管機構對商業銀行股東資格也存在諸多要求,股東確權結果系后續確定合并方案、實施股權處置計劃及落實異議股東回購請求權的基礎,因此需要提前完成股東確權工作,確認股東身份、股東類型及股東資格適格性。
以化解地方風險為導向的中小銀行合并項目是一項涉及多個部門的系統性工作,在合并進程中需要多個部門聯合協同工作。
“在項目推進過程中,銀行應與政府部門、監管部門保持密切溝通,以獲取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包括協調監管及政府部門進行預審、提供流動性支持、協助完成輿情管控、維穩及保密等工作,避免出現區域性金融風險。”王立宏表示。
“近幾年,地方政府在局部金融風險管理中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富有經驗、知識淵博、專業化的‘金融副省長’將有助于地方金融監管以及區域金融穩定。”陳本強稱。
合并過程中還應關注風險化解后中小銀行的“造血”問題。
有業內人士表示,應在方案制定過程中進行財務及監管指標的測算,長遠考慮合并后中小銀行的發展方向及業務著眼點,擺脫傳統的業務模式,真正實現可持續發展避免新風險的積累,而非僅僅是將老風險進行了滯后。
4000家中小行路在何方?
中國中小銀行的數量眾多,目前大約4000家,資產總額占到整個銀行體系的28%左右。該類金融機構的發展與各地區的經濟密切相關。
近年來,監管部門進一步明確了中小銀行的發展方向:中小銀行、地區性的銀行需在本地發展,不能在全國各地開展業務;聚焦小微企業和“三農”以及個人金融服務,滿足當地企業和居民的金融需求等。
但隨著政策支持普惠金融業務的發展,國有大行憑借低利率貸款不斷下沉,對中小銀行的業務產生了很大的沖擊。中小銀行在資本、客戶、支付系統、跨業和IT隊伍上,都處于弱勢。
“如果小銀行用弱勢去競爭,前景堪憂。基層銀行有基層信息和服務上的優勢,更應當扎根基層,加強與基層客戶的聯絡,發揮掌握基層客戶信息的比較優勢,著重服務好基層。”近期,中國央行原行長周小川表示。
“中小銀行未來發展的方向是聚焦主責主業,并充分依托下沉鄉村的比較優勢,與當地產業進行深度融合,形成了一些富有本土特色的小而美銀行。”中原銀行首席經濟學家王軍對《財經》記者稱。
一位接近監管人士稱,在大行的擠壓下,中小銀行如何利用數字化做出特色是一個難題,但這類銀行服務當地居民、當地中小企業的定位不能亂。中小銀行不要想著壘大戶,一旦踩中一單爆雷項目,可能會出現致命的危險。將中小銀行的業務限制在本地,鼓勵它們做小微客戶,實際上是保護。
而在陳本強看來,中小銀行最需解決是公司治理薄弱、專業人才稀缺的難題。中小銀行應大力引入高素質的金融人才,尤其是具有經營決策權的董事、高管人員和中層,這將對銀行的業務轉型、數字化轉型和風險防范化解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
連平則認為,中小銀行的發展定位、公司治理、人力資源、業務結構、風險化解等幾乎所有方面,都與地方政府存在千絲萬縷的聯系。他告訴《財經》記者,當前中小銀行最急需解決的問題是,在堅持地方管理和監管的前提下,如何合理、合情、合規地定位和處理好與地方政府的關系。在此基礎上,中小銀行需要走上“專精特新”發展之路,發展成精品銀行。
本文將刊于《財經》雜志第63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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