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民俗> 78年屬馬43有個劫(潼關肉夾饃協會濫訴事件調查)
發布時間:2026-01-22閱讀( 5)

11月25日下午,河南商丘寧陵縣,老蘇潼關肉夾饃二店店主蘇傳銀收到了商丘市中院郵寄來的二審判決書:撤銷一審判決,駁回潼關肉夾饃協會的訴訟請求。26日,負責他的案子的律師于剛說,潼關肉夾饃協會對商丘市6家潼關肉夾饃店的起訴全部撤訴。
為此憂心幾個月的他,終于長出了一口氣。
200多名被潼關肉夾饃協會起訴的店主建起了一個微信群,群中河南、內蒙古等地多個案件的被訴店主在25日得到勝訴消息。
11月26日凌晨,國家知識產權局表態:“潼關肉夾饃”是作為集體商標注冊的地理標志,其注冊人無權向潼關特定區域外的商戶許可使用該地理標志集體商標并收取加盟費。
當天傍晚,潼關肉夾饃協會就該事件發表致歉信,表示將立即停止對全國潼關肉夾饃經營者的維權行為;對前期維權的相關事宜,將會積極妥善處理。
一場針對數百家小縣城潼關肉夾饃店的知識產權侵權訴訟“狙擊”戛然而止。
在此之前,有律師發現潼關肉夾饃協會起訴的商戶越來越多,因而對其提出反訴,指其濫訴并索賠。
肉夾饃店主遭遇“潼關”劫
38歲的蘇傳銀是寧陵縣人,20多年前就開始做小本生意,倒雞蛋、賣饅頭,如今經營兩家潼關肉夾饃店。
潼關肉夾饃是一種流傳久遠的小吃。很多店家在宣傳時都愿意講這樣一個故事:唐太宗李世民打天下時,路過潼關,吃了肉夾饃贊不絕口。由于制作快捷、顧客認知度高,潼關肉夾饃成了很多餐飲店的經營項目。
今年7月,蘇傳銀收到法院傳票:潼關肉夾饃協會起訴他的老蘇潼關肉夾饃二店侵權,案件將在商丘市睢陽區法院審理。
蘇傳銀介紹,他在洛陽從一個朋友處學到了潼關肉夾饃的制作方法,2015年在當地開店。由于經營效果不理想,2017年年初,他回到寧陵縣,開了第一家老蘇潼關肉夾饃店。二店是去年剛開的,受疫情影響,生意不好,又被起訴,蘇傳銀的壓力很大。
今年9月中旬,案件開庭。
“都是小老百姓,也不懂法律。遇到這樣的事情,嚇得不得了。”蘇傳銀說,以前根本不知道有這么一個協會,更想不到自己開個小餐館竟然“犯法”了。
在商丘地區,也有店主不堪壓力或不懂法律程序,已經交錢和解或執行敗訴判決。
同在寧陵縣經營一家潼關肉夾饃店的李女士,案件與蘇傳銀一樣在9月一審開庭。她很快就收到了敗訴消息:侵權成立,需賠償7500元。李女士說,她本來交了上訴狀,但因為不懂如何通過法院工作人員發來的鏈接交費,錯過了上訴期。
為了家里孩子上學,李女士正打算貸款買房。潼關肉夾饃協會的代理律師說,如果不交錢,就會強制執行,還會漲利息,影響到征信,買房沒法貸款。11月12日,李女士在微信上將7775元(賠償7500元,訴訟費減半征收275元)打給對方律師,并叮囑說,自己要去銀行辦貸款,要盡快處理好。
11月下旬,潼關肉夾饃協會大批起訴商家一事經媒體曝光,引起公眾關注。
在河南洛陽,幾十家小吃店的店主稱被協會成批起訴。這些商戶收到了法庭傳票,要求就侵權賠償3萬元-5萬元不等,如果要繼續使用“潼關肉夾饃”商標,要繳納99800元。
企查查信息顯示,潼關肉夾饃協會有212件司法案件,其中210件作為原告起訴其他商家,案由多為侵害商標權糾紛、商標權權屬、侵權糾紛。在地區方面,河南、內蒙古、山西、廣東、遼寧等地多發。其中,河南30家,內蒙古26家。
這一數據或許并不完整。河南洛陽有商家表示,僅當地就有30多家店被起訴。在內蒙古,僅呼和浩特就有23家店同批被起訴,烏蘭察布也有商家被訴,包頭市土默特右旗薩拉齊鎮有3家潼關肉夾饃店,兩家被起訴,另一家被嚇得停業。
此批案件被告均為肉夾饃店店主,多為個體工商戶。北京浩云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王艷芳認為,個體戶在應對知識產權糾紛時,一方面不了解相關法律制度,不知道自己侵權或被侵權;另一方面,由于經營規模小、實力弱,一旦卷入知識產權糾紛,缺乏專業法務團隊,而且也沒有足夠的時間和經濟成本應對案件。
相同訴訟,不同判決
在河南商丘寧陵縣,蘇傳銀、李女士等同批3個潼關肉夾饃協會起訴案件,商家在一審中均被判侵權成立。而在內蒙古呼和浩特,8月30日和9月10日,共兩批23家潼關肉夾饃店被起訴,一審判決均認定侵權不成立。
店主們發現,找精通知識產權的律師有點難。
蘇傳銀告訴記者,縣城里懂知識產權的律師不多。對案情稍作了解后,多數律師都判斷案子會輸。
在呼和浩特經營一家老潼關肉夾饃店的高玉飛介紹,他5月接到呼和浩特市中院傳票。開庭前,法官問雙方能否和解,協會律師表示可以,高玉飛感到對方目的不單純,就找律師咨詢,當地好幾位律師都說可能侵權。
最終,高玉飛找到了一位專業的知識產權律師,得到的答案是:有贏的希望。于是,同批接到傳票的23家店鋪,分別抱團聘請了4名專業知識產權律師應訴。
在高玉飛和蘇傳銀的訴訟中,潼關肉夾饃協會訴求均為三項:判令被告侵權,賠償3萬元(或5萬元),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判決書上呈現的由潼關肉夾饃協會持有的第14369120號注冊商標標志為:上部約三分之二位置為紅色圖案,下部由漢字和拼音的“潼關肉夾饃”構成。
在一審庭審中,蘇傳銀方律師的辯護意見主要是:“潼關肉夾饃”字樣因含有縣級地域名稱且僅有本商品通用名稱、直接表示商品主要原料,是不能注冊為受法律保護的商標的,且從國家知識產權局中國商標網查詢得知,涉及“潼關肉夾饃”純文字商標注冊申請共有4件,均未被核準注冊。本案原告所主張擁有的商標權“潼關肉夾饃”是圖片與文字相結合的集體商標,“潼關肉夾饃”屬于該商標的組成部分,對于“潼關肉夾饃”純文字商標,原告不享有商標權。
一審法院認為,被告使用“潼關肉夾饃”字樣作為店鋪名稱和招牌,與涉案注冊商標的核心部分相同,已構成商標近似,且與原告商標核定使用的第三類肉夾饃為同類商品,足以使消費者混淆。
9月29日,法院一審判決,老蘇潼關肉夾饃二店停止侵權,更改店面招牌、變更工商登記中的店名,賠償潼關肉夾饃協會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費用8500元。
在高玉飛的訴訟中,店方答辯分“不侵權”和“無損失”兩個層次。
其中,“不侵權”的理由包括:“潼關肉夾饃”是通用名稱;案涉商標的核定使用商品為第30類,而王記肉夾饃店提供的服務屬于第43類餐飲服務,二者分類和屬性不同;潼關肉夾饃協會2018年在第43類上申請“潼關肉夾饃”商標被駁回,說明“潼關肉夾饃”作為一種小吃的通用名稱,本身具有群眾性和民間性,在餐飲服務類別上不宜注冊為商標作過度保護;王記肉夾饃店使用“潼關肉夾饃”僅為描述所提供服務內容,門頭招牌、店內介紹和包裝袋均未使用案涉商標。
“無損失”一項包括:潼關肉夾饃協會未在呼和浩特開展經營,無損失;王記肉夾饃店小本經營,受疫情影響虧損,無侵權所得;即使有所得也與涉案商標無關;王記肉夾饃店銷售肉夾饃不僅不會損害“潼關肉夾饃”商譽,反而加強了消費者的認可。
呼和浩特市中院一審認定:雖然王記肉夾饃店在案涉注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相類似服務上,使用了與案涉注冊商標相近似的標識,但結合案涉商標的知名度、顯著性,案涉商標的構成以及被控侵權標識的使用情況等因素,王記肉夾饃店的行為尚不足以使得一般消費者錯誤認為其是具有潼關肉夾饃協會的成團資格及其成員產品特有的產品品質,其行為未侵犯潼關肉夾饃協會對案涉商標享有的注冊商標專用權。
同樣的證據,同樣的訴求,核心內容基本相同的抗辯意見,為何判決結論皆然相反?
蘭州大學政治與國際關系學院科技外交研究中心主任臧紅巖介紹,商標注冊領域比較專業,進入門檻比較高。同時,近年來我國不斷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法律和監管體系持續改革完善。2014年11月,首家知識產權法院掛牌。我國現行商標法制定于1982年,2019年4月第四次修正。
記者注意到,商丘市受理知識產權一審案件的睢陽區人民法院,系2020年4月經最高法院批復,指定管轄發生在商丘市轄區內訴訟標的額為50萬元以下的有關著作權、商標權糾紛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
濫訴被叫停之前,已遭律師反訴
連日來,潼關肉夾饃協會大批起訴肉夾饃店的行為,引起公眾廣泛關注。
知名法律博主、律師張新年發表言論稱,“知識產權保護的是運用知識的創造成果,而不是既有的公共資源。”他認為,潼關是地名,肉夾饃是通用名,兩者結合注冊商標存在異議。潼關肉夾饃協會的行為是一種非常惡劣的濫訴行為,嚴重影響甚至擾亂了司法秩序,建議相關部門介入查處。
就在潼關肉夾饃協會事件爆出前不久,河南焦作、安陽、鶴壁等地多家逍遙鎮胡辣湯店的商戶反映:他們收到法院傳票,原因是門牌上用了“逍遙鎮”,而這三個字被“逍遙鎮胡辣湯協會”注冊了商標。若要想繼續使用這牌子,每年要交1000元會費,不然就得賠償3萬元到5萬元。
河南周口市西華縣21日表態,責令協會暫停商標起訴事宜。11月25日晚,新京報記者從潼關縣委獲悉,縣委縣政府暫時叫停了肉夾饃協會的維權行為,成立了多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對此事進行深入調查。
11月26日凌晨,國家知識產權局就“逍遙鎮”“潼關肉夾饃”商標糾紛公開表態:從法律上,“逍遙鎮”作為普通商標,其注冊人并不能據此收取所謂的“會費”。“潼關肉夾饃”是作為集體商標注冊的地理標志,其注冊人無權向潼關特定區域外的商戶許可使用該地理標志集體商標并收取加盟費。同時,也無權禁止潼關特定區域內的商家正當使用該地理標志集體商標中的地名。
11月25日下午,蘇傳銀收到了河南省商丘市中院郵寄來的二審判決書。法院二審認為:老蘇肉夾饃二店是否侵權的問題,關鍵在于其使用的包裝、門頭招牌是否與潼關肉夾饃協會的注冊商標構成相同或近似。依據最高法相關司法解釋,近似是指二者在視覺上基本無差別。本案中,“潼關肉夾饃”純文字的注冊申請未被核準注冊,潼關肉夾饃協會注冊的商標為圖文組合,由占面積大部分的圖形、漢字和拼音三部分組成。老蘇肉夾饃二店商品包裝名稱僅為漢字“潼關肉夾饃”,店鋪門頭招牌為“老蘇潼關肉夾饃”,不易混淆。
二審法院撤銷了商丘市睢陽區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駁回了潼關肉夾饃協會的訴訟請求。落款時間為2021年11月19日。
蘇傳銀上訴案的律師于剛,來自內蒙古振義律師事務所。
他是包頭市土默特右旗薩拉齊鎮一家肉夾饃店的常客,鎮上的肉夾饃店收到潼關肉夾饃協會起訴的傳票后,他收取極低的費用為常去的肉夾饃店辯護。此案9月開庭時,于剛當庭提出反訴,反訴案件的審理在11月2日開庭,目前尚未宣判。
于剛說,此案7月份庭前交換證據時,呼和浩特20多名被訴店主趕來希望旁聽,因疫情防控需要,僅允許兩人旁聽。他們建起微信群后發現,越來越多的潼關肉夾饃店主被起訴,這令他斷定,潼關肉夾饃協會所為絕非正當維權,而是惡意訴訟。
“被反訴人在全國集中提起大量所謂的‘商標侵權糾紛’訴訟,可以說事先精心策劃、有備而來。”民事反訴狀中提出,包括反訴人在內的眾多商家疲于應訴,即便最后法院駁回了訴訟請求,也會消耗大量時間、精力、資金,尤其是律師費(知識產權案件收費普遍很高)。現反訴人因被反訴人惡意起訴的行為不堪其擾,特向貴院提出反訴,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反訴人賠償反訴人因其惡意訴訟支出的律師費用3000元、差旅費2000元,共計5000元。
河南商丘寧陵縣,另一家潼關肉夾饃店的店主蘇偉仍在等待二審宣判結果。一審判決后,他已經把店面門頭修改了,去掉了“潼關”字樣。聽聞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表態后,他說:“不再改了,老顧客都習慣了。”
那些已經執行判決或掏錢和解的店主該如何維權?
王艷芳律師認為,已經判決執行的,可以走申訴途徑救濟。她提醒,申訴流程啟動的難度比較大,不像一審二審,是立案登記制。已經調解的,如果是法院主持調解,簽了調解書,同樣需要走申訴流程,如果是雙方自行簽訂入會合同,達成了調解,要看合同的約定,具體分析。
商標權保護有限度,應防“專利勒索”
對于“潼關肉夾饃”這類集體商標,應該如何善用?
“商標權保護也是有限度的。”臧紅巖表示,我國商標注冊有45個大類,潼關肉夾饃協會只注冊了第30類中的3007小類,保護的內容有限。
同時,“潼關肉夾饃”作為集體商標的注冊、使用及管理均應制定統一的規則,應該詳細說明成員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以及管理費用的數額和用途并將之公之于眾,集體成員應相互遵守并受公眾監督。
“要警惕商標權在局部領域的過度保護問題。”臧紅巖表示,作為集體商標權利人要慎用知識產權維權,不要讓商標權成為大眾創新創業的阻力,更要防止保護商標權過程中出現類似歐美“專利蟑螂”和“專利勒索”以金錢利益為目的的NPE(非執業實體)問題。
“保護是尊重知識產權,開放合作共享也是尊重知識產權,而后者往往被嚴重忽視。”臧紅巖認為,知識產權制度應該是與時俱進的,是激勵創新和推動科技進步的動力,而不應該成為阻力。所以,要把握好合理維權與合理使用的尺度。
前述內蒙古高玉飛案的代理律師、北京天馳君泰(呼和浩特)律師事務所主任胡泊認為,地方名小吃往往具有濃郁的歷史性、地方性、民間性特點,相關管理部門或者行業協會一定要認識到市場調節對這類產業發展的基礎性作用。不管是逍遙鎮胡辣湯,還是潼關肉夾饃,協會有商標注冊保護意識是必要的,但不能僅僅依靠注冊商標就改造整個產業的生態平衡。
胡泊建議,在商標注冊管理方面,協會可以繼續注冊相關商標,但其目的,不應該是用來要求強制入會或者起訴索賠,而是用來真正振興和推廣胡辣湯產業長久健康發展。同時,持有這類商標的協會,應該在相關部門的支持下,更多發揮公益性和服務性職能,比如改進工藝、改良口味,更符合現代人的健康需求;響應國家“鄉村振興”戰略,廣泛開展培訓和就業創業扶持工作;運用各類媒體平臺和技術手段廣泛宣傳推廣胡辣湯的歷史背景和文化內涵,打造既具有地方特色又符合大眾審美需要的IP品牌形象,在發展經濟的同時增強“文化自信”。
新京報記者 沙雪良
編輯 白爽 校對 吳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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