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民俗> 2020最火的微信名字(2020年被曝光的傳銷組織)
發布時間:2026-01-22閱讀( 11)

記者|馮賽琪(實習)張曉云
隨著比特幣、區塊鏈等新數字金融樣式出現,有不少非法分子動了歪腦筋,披著新概念營銷的外衣,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之實。
近日,裁判文書網披露的一則判決書顯示,山東安丘法院對一起打著數字貨幣旗號,開展網絡傳銷活動的案件作出一審判決。犯罪嫌疑人目前被羈押在山東省內的兩家看守所中。
2019年1月以來,劉某、金某、劉某意、劉某盛利用互聯網成立TRX超級社區,成為其發展傳銷組織的網絡基地,利用節點分紅、社區推廣獎、社區運營獎等方式引誘他人下載TRX超級社區APP,注冊并激活節點成為社區會員,要求參加者以購買虛擬貨幣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發展下線會員騙取TRX幣,再通過虛擬貨幣交易平臺,把騙取的TRX幣以現金形式銷售出去,從而騙取財物,進行傳銷活動。
經法院審理,該平臺注冊會員16萬余人,參與傳銷活動人員累計達120人以上,層級在三級以上,傳銷資金數額累計1億余元,騙取財物數額累計達250萬元以上,四名被告人行為均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法院一審認定劉某等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分別判處四人3到5年的有期徒刑,合計處罰金人民幣130萬元。依法沒收扣押的TRX波場超級社區網絡傳銷平臺TRX幣變現人民幣7658萬元;依法沒收劉某等四人扣押及變現的人民幣1045萬元,上述錢款均上繳國庫。
據了解,“TRX波場超級社區”網絡特大傳銷案是山東濰坊市公安局2020年打擊經濟犯罪典型案例。
2019年5月,濰坊安丘市公安局經偵大隊從群眾提供的一條線索入手,偵破TRX超級社區涉嫌網絡傳銷案。
經查,TRX超級社區依托互聯網,通過手機APP以注冊激活會員獲得加入資格的方式,設置節點分紅、運營獎、績效獎、核心獎等獎勵,以發展會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獎勵依據,引誘會員繼續發展他人購買TRX幣,以此達到實現非法獲利目的,涉嫌傳銷犯罪。
2019年5月31日,安丘市局對該線索進行立案偵查,經多警種部門通力協作,于6月底對該案集中收網,抓獲主要犯罪嫌疑人10人,成功破獲這一特大網絡傳銷案件。
一起傳銷活動的背后,必定牽連著多個關鍵性人物和上萬名被誤導進入傳銷組織的受害者。還有至少兩起法院判決與這起傳銷活動相關,2020年6月,曾入會TRX波場超級社區平臺的李某因涉嫌傳銷活動罪被江西寧都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罰款一萬元。
同樣在近期,甘肅張掖人民法院也審理了與該傳銷活動有關的一起傳銷案。
2019年1月,被告人吳某通過手機微信好友發送的鏈接及二維碼注冊成為“TRX超級社區”網絡傳銷平臺會員后,通過口頭介紹,在微信、“火幣網”等網絡平臺發送“TRX超級社區”鏈接,推送二維碼等方式,宣傳注冊激活會獲得波場幣獎勵、發展下線會員獲取分紅獎勵,積極發展下限注冊會員以賺取TRX波場幣獲利。截止2019年5月平臺關閉,吳某發展下級網絡7層,會員賬號635個,在整個會員網絡中處于第13層。
法院認定吳某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
傳銷網絡化明顯嚴重,站在風口上的數字貨幣概念新奇,很多人對其風險知之甚少,給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機。
銀保監會、中央網信辦、人民銀行等多部委連續3年發出聯合提示防范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
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準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不法分子利用大多數人對虛擬貨幣、區塊鏈等新概念、新技術不了解,打著“金融創新”的幌子,許以用戶高額的回報,實則從事非法集資行為。他們依托互聯網、聊天工具進行交易,利用網上支付工具收支資金,風險波及范圍廣、擴散速度快,或者通過公開宣傳,以“靜態收益”(炒幣升值獲利)和“動態收益”(發展下線獲利)為誘餌,吸引公眾投入資金,并利誘投資人發展人員加入,不斷擴充資金池,具有非法集資、傳銷、詐騙等違法行為特征。
此類活動以“金融創新”為噱頭,實質是“借新還舊”的龐氏騙局,資金運轉難以長期維系。對于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代幣融資交易平臺,金融管理部門將提請電信主管部門依法關閉其網站平臺及移動APP,提請網信部門對移動APP在應用商店做下架處置,并提請工商管理部門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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