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知識> 攤丁入畝:康乾盛世的基石
發布時間:2026-01-17閱讀( 7)
1723年,剛繼位不久的雍正皇帝推行了一項在清朝歷史上影響深遠的稅制改革,即著名的“攤丁入畝”。“攤丁入畝”的核心是將丁銀攤入田賦征收,廢除了以前的“人頭稅”。

“攤丁入畝”草創于明代,雍正時期開始實行,是康熙皇帝“滋生人丁,永不加賦”政策的進一步改革和發展,又稱作“地丁合一”,是中國古代賦役制度史上最大的一次改革。
首先,“攤丁入畝”制度將丁銀攤入田賦征收,廢除了以前的“人頭稅”。不僅在土地畝稅的基礎上平均了賦稅負擔,而且對無地少地的農民來說,免除了丁銀更減少了富府和富戶的騷擾勒索,有利于生產力的發展。
其次,“攤丁入畝”統一了全國的賦稅制度,簡化了征稅手續,使全國范圍內的賦役制度相對穩定下來,有利于國家財政法令的統一。而且,因為土地是圈定在某一地方不會流動消失的,富戶地主很難上下其手欺騙隱瞞,所以政府只需在編審之年照例遣冊即可。各省地方政府,查清各處地畝多少,按畝均攤稅賦,就大大簡化了國家的收稅手續。
其三、最重要的是,攤丁入畝制度客觀促進了人身依附關系的進一步松弛。實行攤丁入畝后,官府征收賦役一律以田畝為準,而勞動者免除了人丁稅,把丁稅平均攤入田賦中,征收統一地丁銀。丁額與賦役無關,編審戶口已無必要。廣大勞動者免除了入丁稅,解除了對戶口編審的顧慮和束縛,有了較多的謀生出路和職業選擇,獲得了較多的人身自由,大批農民流入城鎮從事手工業、商業活動,大大促進了城市手工業商業的發展和資本主義萌芽的進一步滋長。這是乾隆年間中國人口迅速激增至三億以上的重原因。#霍都#
攤丁入畝是我國古代賦稅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它徹底改變了我國以人丁和土地為主的二元稅制,代之單一的土地稅制,它的實施有著重大的意義。
雍正帝推行攤丁入地 草創于明代,大體完成于雍正時期,將實行兩千多年的人頭稅(丁稅)廢除,而并入土地稅。那么,清朝為何要推行攤丁入畝呢?
稅制在中國古代有著非常悠久的歷史,在西周末年開始萌芽,到秦、漢,再至隋唐,歷朝向農民征收賦役一般是田租、庸力役、調絲帛并征的。到了明代,由于土地兼并嚴重,農村中的田土占有和戶等差別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造成賦役的嚴重不均。#中招#再加上商品經濟的發展,社會分工的發達,很多人口從農村流入城市,從一地流向外地,造成封建國家對賦役承擔者的控制大大削弱,征發的賦役大大減少。#荷蘭隊內訌#
明嘉靖年間推行“一條鞭法”,規定在力役征發上可以“以銀代役”來促進商品經濟的發展,但對人丁的差役征發仍未取消。
這種賦役合并、役歸于田的傾向在不斷發展,有的州縣就稱之為“隨糧派丁”、“田代丁編”、“丁隨田辦”。在商品經濟發達的江浙和廣東,這種情況尤其明顯。由于土地兼并的激烈,商品經濟的發展,人身依附關系的松弛,造成了賦役負擔的嚴重不均,使封建國家已難以根據人丁來征收賦役,實行“攤丁入畝”已成為必然趨勢。
清初的賦役制度承襲明代的一條鞭法,但實行得不夠徹底和普遍,丁銀和田賦仍是兩個稅目。隨著清朝土地兼并的進一步發展,窮丁、無地之丁越來越多,在這種情況下繼續按丁征收丁銀,貧苦農民就會無力承受。這不僅會使國家征收丁稅失去保證,還會由于農民畏懼丁稅而流亡遷徙,造成隱匿戶口等嚴重的社會問題。
到了清朝,實行 “攤丁入畝”已勢在必行,清廷用兩步完成了“攤丁入畝”制度的推廣。#吳謹言個人資料#

第一步,康熙五十一年,清政府規定以康熙五十年的人丁數作為征收丁稅的固定丁數,以后新增人丁,不再加收丁稅。由于丁銀額數固定化,農民的負擔相對減輕,這樣既減少貧民逃亡、保證了國家的財政收入,也為日后的“攤丁入畝”創造了有利條件。
后來,康熙朝逐漸實行地丁合一,這種辦法先在康熙五十五年的廣東、四川等省試行。這些省份將丁銀并入田賦,征收統一的“地丁錢銀”,此后在全國逐漸推廣。
第二步,雍正帝繼續并完成了康熙帝開始的賦役制度改革。
雍正元年七月,直隸巡撫李維鈞上疏“請自雍正二年始,攤入通省地糧內按地輸丁”,正式請求“攤丁入畝”。#巾幗梟雄#雍正將李維鈞的奏折發給朝廷各大臣討論 ,很多大臣支持 “攤丁入畝”的改革。但也有不少大臣提出反對意見,反對者的主要理由是:攤丁入地后,地多者稅多,地少者稅少,會遭到擁有土地較多的地主豪強的反對,還有一些明哲保身的大臣在那里“彼此推諉,不發一言”。
雍正詳細研究思考后,決定推行“攤丁入畝”。他痛斥了那些觀望瞻顧,不負責任的大臣,并在李維鈞的奏折上指示:“分析甚明,籌度極當”,“攤丁入地”是“實可準行”的。這樣,經戶部議準,從雍正二年起 ,直隸全省開始“攤丁入地”,接著,其他各省也紛紛推行這一措旋。
廣東、四川在康熙年間已實行攤丁入地,在雍正年間先后推行這一改革的省有:福建、河南、浙江、陜西、甘肅 、云南 、江蘇 、安徽、江西、湖南、廣西、湖北等省,只有地少而貧瘠的貴州、山西兩省,“攤丁入畝”受到的阻力較大,開始的時間很晚,推行的速度也很慢。不過,一直延續到光緒年間,中國基本上把“攤丁入畝”的改革完成。

“攤丁入畝”的改革,是在激烈的階級斗爭中進行的。廣大無地少地的農民要求均平賦役和人身自由,以能自由從事工商業活動。除山西等個別省的特殊情況外,人們普遍熱烈地歡迎和擁護這一改革,但廣大擁有成批地產的地主豪紳,因改革會大大增加土地稅,勢必千方百計地阻撓和反對這一改革。
清廷從維護國家長治久安、增加財政收入和安定社會秩序出發,決心把改革推行到底,在各地打擊不法地主的破壞活動,而且這一改革合乎民心,也得到了大多數民眾的擁護和支持。
最終,雍正克服了重重阻力,完成了在中國歷史上具有劃時代意義的賦稅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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