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11-20閱讀(3)
1、有居住權的房產一般不能進行出租。居住權人不屬于該房屋的所有權人,對該房屋不具有所有權,無權對房屋進行租賃收益,僅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權利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2、只有居住權的房子不支持出租。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3、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居住權無償設立,自登記時設立,不得轉讓,繼承,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居住權期間屆滿或者居住權人死亡的,居住權消滅。這相當于在房屋所有權之外,新設立居住權。
Copyright ? 2024 有趣生活 All Rights Reserve吉ICP備19000289號-5 TXT地圖HTML地圖XML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