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鑒定的標準是什么
發布時間:2025-11-02閱讀( 15)
危房鑒定標準是結構承載力。部分承重結構承載力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現險情,構成局部危房;承重結構承載力已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體出現險情成整幢危房。地方各級財政、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切實落實農村危房改造地方補助資金,加快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工作。 危險房屋:危險房屋是指結構已嚴重損壞或承重構件已屬危險構件,隨時有可能喪失結構穩定和承載能力,不能保證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進行安全鑒定,必須有兩名以上鑒定人員參加。對特殊復雜的鑒定項目,鑒定機構可另外聘請專業人員或邀請有關部門派員參與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