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生活>爆破作業安全管理——地下爆破安全管理
發布時間:2025-10-28閱讀(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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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爆破法貫通巷道,兩工作面相距15m時,只準一個工作面向前掘進,并應在雙方通向工作面的安全地點派出警戒,待雙方人員撤至安全地點后,才準起爆。
(2)間距小于26m的兩個平行巷道同時掘進,其中一個巷道工作面進行爆破時,另一個巷道工作面人員必須撤至安全地點。
(3)在井筒內運送起爆藥包,必須把起爆藥包放在專用的木箱或提包內,不得使用底卸式吊桶,禁止將起爆藥包與**同時運送。
(4)往井口掘進工作面運送爆破器材時,除爆破員外,任何人不得留在井筒內。
(5)井筒掘進時,電爆網路的所有接頭都必須用絕緣膠布嚴密包裹并高出水面。
(6)起爆前,所有人員必須撤出危險區。通向爆破地點的人口,必須設置警戒標志。只有在確認爆破危險區沒人的情況下,才準起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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