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生活>污泥穩定化技術——污泥穩定化技術概述
發布時間:2025-10-28閱讀(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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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918-2002) 的規定: 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污泥應進行穩定化處理。
污水污泥中有機物的含量通常在50%以上,若不進行穩定化處理,極易腐敗并產生惡臭。目前常用的穩定化工藝有好氧消化、厭氧消化、好氧堆肥、干化穩定和堿法穩定等。
好氧消化、厭氧消化和好氧堆肥這三種方式是利用微生物將污泥中的有機組分轉化成穩定的最終產物;堿法穩定是通過添加化學藥劑來達到污泥穩定化,如投加石灰等,但是通過堿法穩定,污泥pH值會逐漸下降,微生物逐漸恢復活性,最終使污泥再度失去穩定性;干化穩定則是通過高溫殺死微生物,低含水率也能使污泥穩定。
針對具體工程實踐,選擇污泥穩定化工藝時,需要考慮的重要影響因素是后續污泥處置方式。表4-1列出了幾種污泥穩定化工藝的衰減效果,表4-2列出了幾種污泥穩定化工藝的優缺點,從兩個表的比較可以看出,對穩定化要求越高,所需要的投資和運行費用也相對較高。
為了選擇污泥穩定化工藝及優化工藝運行,需要確立評價污泥穩定程度的一系列參數和指標體系。該評價指標應該可以正確反映污泥的穩定程度,并具有測定簡單.經濟、重現性好等特點。由于污泥生物穩定過程是一個逐步完成的過程,因此在實踐中不會存在具有明確臨界值的參數指標。 因此,一些常用的評價污泥穩定程度的參數指標值也僅具有相對意義。盡管目前通過查閱文獻,可獲得污泥穩定的評價參數有50余個,但只有為數不多的具有真正的實用價值。這種現實狀況的客觀存在給污泥穩定工藝的設計和運行帶來相當大的不便。由于在污泥厭氧消化和好氧穩定過程中,微生物對有機物的降解途徑、最終產物的能量水平、污泥進一步堆置時的介質變化等都不同,因此評價污泥穩定化程度的指標和參數必須與所采用的污泥穩定工藝及運行方式結合起來考慮。
目前,污泥穩定化評價體系并沒有統一的規定,但隨著污泥處置尤其是污泥土地利用要求的不斷提高,對污泥穩定化處理的要求也必將日益正規和嚴格。 污泥生物穩定程度常用的評價指標和參數參見表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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