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生活>留置看護崗位是干什么的?
發(fā)布時間:2025-10-28閱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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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看護崗位是指在我國刑事訴訟中,對被羈押、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進行看護和管理的一種職業(yè)。留置看護人員是司法行政機關直接管理的行政執(zhí)法人員,他們的主要職責是對被羈押、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進行日常生活看護、安全防范、衛(wèi)生保健、人身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留置看護崗位通常需要具備以下基本職責: 第一,對被看護人員的日常行為和情緒進行觀察和記錄,及時發(fā)現(xiàn)和處理突發(fā)事件和意外情況。 第二,保障被看護人員的人身安全,包括食品安全、藥品使用、安全防范等方面的工作。
第三,維護留置場所的治安秩序,防止被看護人員破壞留置場所,保障安全穩(wěn)定。 第四,按照規(guī)定對被看護人員進行衛(wèi)生保健工作,確保其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五,配合司法機關完成各項調(diào)查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證據(jù)材料。
總之,留置看護崗位是我國司法系統(tǒng)中不可或缺的一環(huán)。留置看護人員需要具備嚴謹?shù)穆殬I(yè)素養(yǎng)、專業(yè)技能和道德素質(zhì),保障被看護人員的合法權益和安全,為司法行政機關的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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