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10-28閱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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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轉債作為債券的一種,都會有一個固定的期限。市面上的可轉債,一般期限都是6年。在二級市場上做可轉債投資時,對于那種快要到期的可轉債,就需要特別注意了,因為搞不好可能會有不小損失。那么,快到期的可轉債,一般會有哪些結局呢?
快到期的可轉債有哪些結局?首先,就是有可能被強贖。不管是什么可轉債,都會在發行時制定強贖條款。一般來說,強贖條款會有以下兩個: 1、股票在任何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至少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不低于當期轉股價格的130%(含130%)。 2、發行的可轉債未轉股余額不足3,000萬元時。 只要達到以上任意一個條件,上市公司就有權將可轉債強制贖回。 對于快要到期的可轉債來說,第二個強贖條件可能會用得多一些。因為可轉債在快到期時,可能大部分可轉債已經轉成股票,此時剩余沒轉股的可轉債可能也就不多了。當然,第一個強贖條件也不是不可能會發生。 不過,這兩種強贖方式,對投資者來說有可能是有很大差別。 第一種情況要求股票的市場價高于轉股價的30%,這種情況下可轉債的轉股價值也就在130元以上,可轉債的市價一般只會高不會低。而強贖價格估計還到不了100.5元,遠低于可轉債的轉股價值以及市價,如果被強贖回去,損失就會比較大。 所以,遇到這種情況,無論是轉股還是以市價賣掉可轉債,都比被強贖要劃算得多。 第二種強贖在股票價格上沒有要求,不管是股票市場價格低于還是高于轉股價,都能被強贖。在遇到這種強贖時,最優的處理方式就要根據轉股價值和可轉債的市價來定。 如果轉股價值高于100元,那么轉股或者以市價賣出可轉債,都會比被強贖更有利。 如果轉股價值低于100元,就要看可轉債的市價是高于100元還是低于100元,高于100元時以市價賣出就是最優解,低于100元時讓上市公司強贖回去反而更有利。
其次,就是轉為股票。對于快到期的可轉債,投資者也可以自行進行轉股。不過,在把可轉債轉股時,想要實現利益最大化,就必須同時滿足兩個條件。 一個條件就是轉股價值必須要大于100元。轉股價值是用可轉債轉成股票后的實際價值,而可轉債的面值也就是保底價值為100元,如果轉成股票后價值還低于100元,明顯就是虧了。 另一個條件就是可轉債的市價不高于轉股價值。如果可轉債的市價比轉股價值還高,直接將可轉債以市價賣出更有利,沒必要去轉股。
再次,就是持有到期被贖回。如果快到期的可轉債既沒被強贖,也沒有轉股或賣掉,那么到期后就會被自動贖回。如果選擇被自動贖回,想要利益最大化,也需要具備幾個條件。 一個條件就是可轉債的市價以及轉股價值不高于到期的本息價值。比如到期的本息價值為110元,只要到期前可轉債的市價及轉股價值一直低于110元,被自動贖回就是劃算的。 另一個條件就是可轉債不存在違約的風險。如果出現違約,那么承諾的利息收益就未必還能拿到,甚至連本金都未必還能拿回來。 以上就是快到期可轉債可能出現的幾種結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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