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10-26閱讀(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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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為員工提供宿舍主要包括三種情形,一是企業租賃住房或將企業自有宿舍提供給員工居住;二是員工自己租房限額內租金回公司報銷;三是直接向員工發放住房補貼。三種方式下,相關費用應計入工資還是福利費,是否需要并入員工工資申報個稅呢?
1、企業租房或將自有宿舍提供給員工 企業對外簽訂租賃協議,支付租金,取得合規發票,作為福利費入賬。憑發票在企業所得稅前限額扣除,職工福利費稅前扣除限額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的14%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匯算清繳時做納稅調增處理。 舉例: 甲公司2022年10月1日租賃一套住房給員工作為宿舍,支付租金為6萬,租賃期間從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1日,收到房東開具的6萬元的普票,如何做賬? 預付租金時:摘自: www.ws46.com 借:預付賬款 6 貸:銀行存款 6 每月確定福利費: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0.5 貸: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0.5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0.5 貸:預付賬款 0.5
企業將自購或自建宿舍提供給員工居住,則房屋的折舊費等相關費用,確認為福利費,憑內部憑證折舊明細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同樣注意職工福利費扣除限額的規定。 企業租賃住房或將自有住房提供給員工做宿舍,均屬于集體福利的范疇,由于企業員工有離職也有新加入,屬于集體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現金方式的福利,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所以,企業無需將租金或折舊費并入員工工資,申報個稅。 2、員工自己住房限額內報銷 某些企業并非企業租房,二是讓員工自己去租房,憑發票到公司限額內報銷。實務操作中,有兩種可能,一是員工可以取得房東開具的抬頭為公司的發票,企業憑發票入賬,計入福利費,憑發票稅前扣除;二是員工無法從房東處取得抬頭為公司的發票,此時由于沒有合規發票,企業無法稅前扣除(低于500元的,可以憑收據稅前扣除),建議企業不要走報銷流程,而是作為現金補貼,作為補貼通過計入工資單,憑工資單稅前扣除。 走現金補貼,由于是限額內報銷,那么每個員工的補貼金額可能不一致(比如每月1000元以內的據實報銷,超過1000元的只能報銷1000元),賬務上同樣需要走福利費。 此時的福利費屬于可以量化到個人的,需要并入工資薪金所得,申報個稅。
3、直接發放住房補貼 列入企業員工薪金制度,固定與工資薪金一并發放的福利性補貼,滿足《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年3號)文件第一條的規定,可以作為企業發放的工資薪金支出,全額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即同時滿足以下5個條件,發放的福利性補貼計入工資,而非福利費: ①企業制定了較為規范的員工工資薪金制度;②企業所制定的工資薪金制度符合行業及地區水平;③企業在一定時期所發放的工資薪金是相對固定的,工資薪金的調整有序進行;④企業對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已依法履行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義務;⑤有關工資薪金的安排,不以減少或逃避稅款為目的。 直接同工資一并發放的住房補貼,滿足以上條件,賬務上計入“應付職工薪酬——工資”不再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同時需要申報個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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