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10-26閱讀(2)
|
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與其他單位合作,報銷的其他單位員工的出差費用,賬務上可以計入“差旅費”嗎,對應的進項稅額可否抵扣? 企業報銷外單位員工來本單位所在地出差所發生的差旅費,賬務上不得計入二級科目“差旅費”。差旅費是指本單位人員臨時到常駐地以外地區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即僅由本單位任職或受雇員工的出差費用,才屬于差旅費的范疇,計入差旅費科目。外單位員工發生的相關差旅支出,若回到其所在單位報銷,屬于其所在單位的“差旅費”支出,而不屬于本單位差旅費支出。
報銷外單位人員出差期間的交通費、住宿費、餐飲費,賬務上大部分情況計入“業務招待費”,若報銷的相關費用,在合同價款中包含,且取得合規發票的,賬務上可以根據合同的性質,計入相關成本費用科目。 舉例:甲公司聘請A培訓機構老師來本單位為企業員工開展培訓,合同約定培訓費為3萬元(不含稅),增值稅稅額為0.18萬元,且取得對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合同同時約定培訓老師往來交通費,住宿費由甲公司報銷,培訓老師往來甲公司發生交通費3000元(飛機票),住宿費1000元。賬務上如何處理? 借:管理費用——職工教育經費 3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800 貸:銀行存款 318000 借: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 4000 貸:其他應付款/銀行存款 4000
賬務上,不管培訓老師是否將飛機票以及住宿費發票給本單位,均屬于企業實際發生的支出,根據企業會計準則權責發生制要求,賬務上均應確認相關費用。 甲公司取得培訓老師提供的飛機票以及住宿費發票(抬頭為甲公司)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若不能取得相關扣除憑證,不得在稅前扣除,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需要做納稅調增處理。 同時注意,業務招待費是有扣除限額規定的,按照實際發生額的60%且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千分之五進行稅前扣除,即相關費用計入“業務招待費”,匯算清繳時就會涉及納稅調整。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飛機票此處不得計算抵扣進項稅額,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2019年第39號)文固定,國內旅客運輸費用限于與本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以及本單位接受的勞務派遣員工發生的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報銷非本單位員工的飛機票不得計算抵扣進項稅額,抵扣增值稅。
住宿費若取得甲公司抬頭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在增值稅綜合服務平臺進行用途確認,抵扣增值稅。 若住宿費發票抬頭為A培訓機構,則此張發票不得作為甲公司的扣稅憑證,雖然賬務上確認了相關費用,但是企業所得稅前也不得稅前扣除。 若兩方在簽訂合同時,將報銷培訓老師的費用,一并計入合同價款,且取得相應的發票,則報銷的費用,可以直接計入“管理費用——職工教育經費”,無需再通過業務招待費核算。 注意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也有限額規定,不超過當年工資薪金總額的8%部分,準予在企業所得稅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準予結轉以后年度扣除。 |
Copyright ? 2024 有趣生活 All Rights Reserve吉ICP備19000289號-5 TXT地圖HTML地圖XML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