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10-26閱讀(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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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中,企業某些原因丟失發票后,應該如何處理呢,需不需要登報,會不會面臨罰款,憑什么入賬呢? 發票丟失會面臨罰款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587號)規定,丟失發票或擅自損毀發票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般情況下,發票丟失不會罰款,損毀發票會面臨罰款。
發票丟失需要登報嗎?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布取消一批稅務證明事項以及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規范性文件的決定》(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8號)文規定,刪去《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5號公布,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7號、第44號修改)第三十一條中的“并登報聲明作廢”。即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發生發票丟失情形的,不再需要登報聲明。 發票丟失后需要做什么? 發生發票丟失的情形,應當在發現丟失的當天書面報告稅務機關并填寫《發票掛失/損毀報告表》。(www.wS46.com) 增值稅專用發票基本聯次包括3聯,記賬聯(銷售方自留,作為記賬憑證)、發票聯(交與購買方,購買方作為記賬憑證)以及抵扣聯(交與購買方,購買方作為扣稅憑證)。 抵扣聯丟失,如何抵扣增值稅? 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抵扣聯或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抵扣聯,可憑相應發票的發票聯復印件,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或退稅憑證。 納稅人丟失發票聯,如何處理? 納稅人丟失發票聯,可憑相應發票的抵扣聯復印件入賬,以抵扣聯復印件作為記賬憑證。 納稅人同時丟失發票聯和抵扣聯,如何處理? 納稅人同時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的,可以憑借加蓋銷售方發票專用章的相應發票的記賬聯復印件,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的抵扣憑證及入賬的記賬憑證。 納稅人丟失發票聯和抵扣聯,可以憑發票記賬聯的復印件(加蓋銷售方發票專用章)稅前扣除嗎? 可以。稅前扣除憑證,是指企業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證明于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實際發生的支出,并據以稅前扣除的各類憑證。發票聯和記賬聯同時丟失的,可以憑記賬聯復印件(加蓋銷售方發票專用章)在稅前扣除,無需再匯算清繳時做納稅調增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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