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10-26閱讀(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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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喜歡養花種菜的城市居民來說,有那么一塊能夠給自己自由支配的地方,就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了。不去考慮那些帶院子的房子,畢竟在一個城市里,這樣的房子只是在少數。退而求其次,就是露臺了。一般的小區,除了頂樓的露臺,還有一些二樓的露臺,這些“露臺”就是開發商們營建的商鋪的屋頂部分。
這樣的房屋結構,大部分人都會覺得是雞肋,可有可無。甚至有些人還會覺得,這樣的結構會有安全隱患,容易失盜。不過對于喜歡養花種草的花友們來說,絕對是極難得的“風水寶地”。為此,這樣的房子,一般會比別的相同的房子貴上不少,但也是可遇不可求的,畢竟現在喜歡養花的花友也不少,只要一推出,肯定會被買走。
小貴丈人的一個同事,就是買的這樣的房子,就是為了安置他那百來盆的盆景,不過在來過我家幾次,覺得我家的露臺收拾得不錯,決定也改造一下,畢竟百十盆盆景也就擺了一半還不到的地方。經過3個多月的改造,建成了一個二樓的露天花園,雖然花了十來萬,但花的真的是物有所值。不僅有了盆景展示區,還建了了溫室,休閑區和花卉種植區等等,真的是羨煞旁人。
不過,好景色總會大煞風景的人來。樓下的商鋪因為疫情的關系,一直空著,最近卻有了動靜,準備開店了。租商鋪的人來看過2次后,就找來了店主,再來一起看過后。大概過了半個月不到,樓下店鋪的店主就敲響了我叔叔家的門,直接說明了來意。意思就是說,你家的露臺花園建在了我的房子屋頂上,限你們1個月內拆除掉,還原我們的屋頂。
這不是我叔叔蒙了,是叔叔全家人蒙了,第二天就到了我丈人家,說到這事,想幫忙分析看下。我丈人又把我喊過去,在詳細地聽取了事情的經過后,瞬間覺得不好了,還真是這么回事,那是商鋪的屋頂,是人家的產權。在叔叔拿出的購房合同詳細地翻找下,并沒有二樓露臺的字樣,雖然這房子比三樓的還要貴上不少,但合同上并沒有提到露臺,本來還想著有標示著使用權還能掰扯掰扯。
只能讓叔叔去找開發商,然后去找律師看下。結果和我猜的一樣,一開始開發商很熱情,然后就是推太極,最后就是避而不見。而咨詢了律師,律師的說法直接擊碎了叔叔家的幻想:購房合同里根本就沒有標出露臺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多出來的房價并不能證明是買的露臺所有權或者是使用權,而這露臺確實是商鋪的屋頂,理應歸商鋪所有。
叔叔本就是一輩子的工人退休,老實本分,也不會說道,丈人叫我幫襯幫襯,這真的是無從下手,只能從根源上來想想辦法。于是,找到了商鋪的店主,店主知曉來意,倒也爽快,直接說,我的屋頂被人家用了,肯定不爽。要求不高,給租金就行。這邊回饋給叔叔家,不用講,肯定是不愿意的,畢竟是已經花了錢的,不能花二次錢,而且還是租金,后患無求。
很快,店主一個月的期限就到了,趁著店鋪裝修,店主家竟然直接建了一個梯子,直接上了屋頂。這下叔叔家直接毛了,因為露臺跟屋內就隔了一個普通的塑鋼門。為此,店主和叔叔家已經鬧到了無法調解的地步,店鋪這邊,堅決要收回屋頂,叔叔這邊,因為前后花了小30萬,而且這個房子的價格就是因為這個露臺,才值錢,如果沒有露臺,房子在商鋪的上面,還靠著馬路,在房價上會損失很大一筆,也是絕不會妥協的。每次爭吵,物業都來協調,但真的是一點辦法都沒有。
看著叔叔家一家為了這個露臺在東奔西走,到處找人找關系,但一直都沒有什么結果,我咨詢過一些認識的,從事該方面工作的朋友,意見都比較統一,叔叔家失去露臺的可能性非常大,畢竟在建筑規劃中,露臺是不允許被作為任何方面的使用的,就是說,露臺不能被用來打造花園,栽花種草等,而當初開發商為了賣掉這套房子,才給了叔叔家一個所謂的口頭承諾,說是有使用權,但根本就沒有在合同里體現出一個字。
叔叔家的現象其實很普遍,只是有些矛盾并沒有爆發,而一旦出事了,基本都是不可逆的,就是說,你如果奔著露臺去買頂樓或者是帶商鋪的二樓房子,有很大的可能你會在某一天,會失去你花了大價錢,費了好多心血的露臺。就不說二樓的露臺是商鋪的屋頂,就說頂樓的露臺,那也是一棟樓所有業主的,并不是你家獨有的。靠著開發商的口頭承諾是沒有任何的效力的,說拆就會被拆了。
就像是叔叔家的露臺,如果當時懂一點,在簽訂合同時,把露臺的情況加到合同里,哪怕是寫擁有露臺的使用權,現在也不會這么被動。所以說,但凡遇到購買帶露臺的房子,一定要謹慎,合同里注明是最起碼的,不然出了問題,你錢地兩空,開發商能撇得干干凈凈。遇到這樣的事,真的是非常的糟心。關鍵是,似乎明明我有理,但為什么最倒霉的還是自己。
結語: 你家有露臺嗎?翻翻你家的購房合同,看看有沒有露臺什么事,這件事真得不能輕視,尤其是在買房的時候,一定要想辦法加上去,不然,少做了這件事,真要是遇到些什么的時候,真的是糟心,不光自己憋氣,整個家都不得安寧。我是小貴,歡迎關注我,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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