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10-24閱讀(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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籌資方式即企業籌措資金的具體形式,企業常見的籌資方式包括股權籌資、債務籌資以及混合籌資。 股權籌資方式,即釋放股權獲得投資,包括吸收直接投資,發行股票籌資。 尚未上市的公司,可以通過引入新的股東,釋放一定的股權,獲得籌資,上市公司可以通過公開發行股票或非公開發行股票進行股權籌資。 發行股票進行籌資,又分為發行普通股和發行優先股,優先股實質屬于混合籌資工具(既有債券籌資的特定又有股權籌資的特點),優先股與普通股相比較優先權主要體現在優先分配利潤(按照約定的股息率支付股息)以及優先分配剩余財產,但是優先股股東一般情況下(特殊情況下,參與經營權可恢復)沒有參與公司經營管理權,優先股股東投資購入公司股票后,同普通股一樣,不支付股利不會導致企業破產,沒有到期期限,不需要償還本金。所以優先股籌資屬于混合籌資工具。
債務籌資包括借款籌資以及債券籌資等。 借款即企業向銀行等金融機構以及非金融機構進行借款,根據借款期限的長短,可以分為短期借款和長期借款。 債券籌資即發行公司債券,即按照法定程序發行并承擔在指定的時間內支付一定利息和償還本金義務的有價證券。 債券籌資與銀行借款籌資相比較,銀行借款的籌資費用更低,具體條款可以協商,彈性高,同時銀行借款放款的速度比發行債券要快,但債券籌資一般籌資金額較大,范圍更廣。
混合籌資工具主要包括發行優先股、可轉換債券以及附認股權證的債券。 可轉換債券是指籌資企業(發行人)在發行信用債券時,附上轉換條款,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在可轉換期間選擇將債券轉換成公司普通股的債券。 附認股權證的債券是指發行債券的同時,給予投資者一定數量的認股權證,認股權證是公司發放的一種憑證,授權持有者在特定期間已特定價格從公司購買特定數量的股票。附認股權證的債券又稱為可分離交易可轉換債券,即認股權證和債券可分離交易,持有者對認股權證(類似與看漲期權)進行行權,并不影響手中持有的債券,手中債券不回轉為股權,依然持有債券。
同一公司同一時期進行股權籌資的資本成本大于混合籌資的資本成本(優先股、可轉債、附認股權證的債券),混合籌資的資本成本大于債券籌資的資本成本。 以上屬于比較常規的籌資方式,融資租賃、售后回租、資產證券化(類似與貼現)也屬于籌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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