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10-24閱讀(4)
儒家思想的融合與完善他試圖復興對于“禮”的秩序的規范與追求,用“禮”來管理和統帥整個國家的思想意識。 但其思想還存在著相當的缺陷和不足,例如對于當時所流行的陰陽五行等世界觀的解釋和包容也不夠充足,使得說服力削弱。又或者試圖以“別服章”等方式取代財富所導致的身份區別,但“僅憑禮制以壓制經濟生活中的自然傾向,是沒有多大意義,也沒有多大效果的”。
之后,董仲舒所改造的儒家思想倫理結構和統治秩序成為了儒家思想體系中極為重要的一環,也使得儒家思想邁入了意識形態化的塑造進程。董仲舒的貢獻在于在堅持儒家傳統理想的同時,將儒學的傳統理論同陰陽五行學說的解釋相結合,使得傳統的天人之學落實到了具體的實踐當中來,讓儒家學說在當時的歷史背景和思想輿論之中獲得了最廣泛的認同,使得儒家思想理論體系具備了極強的說服力。
其一,董仲舒堅持儒家傳統的王道理想,認為“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變,道亦不變”。傳統儒家思想所追求的王道,也是孔孟所尋求的“禮治”,是一種囊括了社會的方方面面,包括政統、親統和道統,對于“尊尊”、“親親”與“賢賢”之間進行調適的相異相維的和諧關系,正所謂“天下歸仁”。 董仲舒認為周秦以來的動蕩與混亂皆來自與一文一質的過度演化與偏離。“今漢繼大亂之后,若宜少損周之文致,用夏之忠者。”通過對弊端的回溯和萬事不變的理想的追求,開始扭轉自秦以來官僚體系運轉的功利主義追求向道德主義發展,逐步使道德實踐本身成為了國家官僚統治的目的追求。
其二,董仲舒為儒家思想的意識形態化理論構建設計了新的合法性來源和道德象征意象,也就是“天人感應”。通過“天人感應”的概念,孔子所著的《春秋》同整個歷史和天地之間的災害變化與人世間的禍福命運都結合在了一起,相互呼應。“書邦家之過,兼災異之變,以此見人之所為,其善惡之極,乃于天地流通而往來相應。”其地位與權威也就得到了極大的增強,“萬物之聚散皆在《春秋》”。 這樣一來,《春秋》也就包含了萬事萬物興起衰落的一起規律和道理,成為人類社會道德倫理的根本準則。孔子的形象也就從一個簡單的民間教師轉變成為了有著教化之主和王者之師名義的“素王”。在神化了孔子與《春秋》之后,董仲舒也就能夠通過對《春秋》的闡釋進而依托孔子來完成其改革與豐富儒家思想體系的目的,成為其儒家思想意識形態化的根據。這樣的孔子形象與其經典《春秋》也就在為皇權統治提供合法性來源的同時,也保持著儒家思想體系傳統的教化功能。
其三,董仲舒將儒家理論同當時的陰陽五行學說相結合,從而使儒家思想有了一個當時所流行的可以解釋自然界萬事萬物的世界觀體系,進而得到了社會各階層的認同與信服。并且,這種將儒家學說同陰陽家學說的混合并沒有導致儒家思想的斑駁與邏輯的混亂,反而使儒家的倫常綱領有了一個系統的宇宙圖式作為基石,讓儒家思想同陰陽五行思想一同成為了當時人們理解自然與社會的坐標依據。
但這種意識形態的構建在統治者上層和統治基層之間還存在著一定的結構脫節。“道德主義”已經開始滲透到管理體制運轉之中,但一方面來說,道德實踐要在整個國家運轉之中成為核心要素還需要漫長的演化過程。另一方面來說,這種理念的滲透從統治架構上層到秦末以來被嚴重破壞的民間底層自治社會之間有著一定的缺失。 這就使得君權與父權的統一還沒能真正貫徹到基層社會的普遍意識之中。西漢的儒士的主要精力大多都集中于對皇權合法性及統治階層在儒家思想體系中的定位等問題的理論豐富和論證上,對于基層民俗傳統的引導與規范還鮮有涉及。西漢政權對于基層禮治秩序與民俗的態度,還處于“觀風采謠”的階段。
基層民間的禮治秩序運行同西漢朝堂之上的儒家化在某種程度上還處于并行的程度,儒家意識形態的理論構建還需要進一步的過程。要重構基層的禮治社會與禮治秩序,并使其與上層官僚體制中逐步深入的道德化相匹配以實現“法”的規范與效果,就需要禮重新串聯起原生性的社群之間的共同體規范習俗,并將這種“道德規范融之于內,是所謂‘道德之器械’”。 董仲舒雖然已經提出了“三綱”的概念,但并沒有展開論述,“三綱”的規則化秩序又應如何在基層的民間禮治秩序中體現出來。對于這一關鍵概念的進一步闡釋使得“三綱六紀”這一思想被提出被廣泛普及開來。“三綱”即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婦綱。
“六紀”則指的是與諸父、兄弟、族人、諸舅、師長、朋友之間的關系。整體來說,是在《白虎通》中才第一次被結合起來提出。但分別來看,二者在西漢時期就已提出。對于“三綱”概念明確的提出者依然是董仲舒。西漢末期出現的《禮緯》則在董仲舒所提出的三綱的基礎上展開了對于六紀的討論。“綱”原指羅網上的大繩,而“紀”則是網上的別絲。紛亂的總體社會關系就像是羅網一般,而綱紀就如同羅網中的核心,抓住綱紀,則可以使社會實現和諧有序的禮治規范。
“三綱六紀”思想的提出與整合一方面是儒家的基層禮治理論體系的豐富與完善,使處于以家庭為生產生活單位的小農經濟社會中的各個層次的家庭社會,包括掌握著權力的皇族及貴戚、地方的豪族以及最底層的普通家庭,都被同一個家族生活秩序體系串聯統一在了一起,形成了一個尊卑有別、貴賤有等、長幼有序的理想社會。 “三綱六紀”理論的提出與系統化使儒家社會秩序理論又得到了進一步的完善,為儒家思想的意識形態化重塑奠定了缺失的理論基礎。此外,雖然日常所提及的一般是“三綱五常”,但實際上“五常”僅指的是仁、義、禮、智、信五種儒家提倡的道德觀念,而非社會性的秩序約束。
在中國歷史文化發展的脈絡中,“三綱六紀”才是深受儒家倫理道德觀念影響,主導中國社會秩序發展的核心概念。正如陳寅恪先生所說:“我中國文化之定義,具有《白虎通》三綱六紀之說,其意義為抽象最高之境,由希臘柏拉圖所謂Idea。”“三綱六紀”概念的出現與系統化,代表上層統治的道德化行政官僚體系與代表基層禮治秩序的的結合,從而實現將整個社會囊括至統一的道德觀念體系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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