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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5-10-24閱讀(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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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紅酒、啤酒等酒類屬于消費稅的征稅范圍,需要計算繳納消費稅,那么酒類應稅消費品在什么環節繳納消費稅,不同酒類消費稅如何計算? 酒類應稅消費品在生產(銷售)環節、委托加工環節以及進口環節需要繳納消費稅,即流轉環節中位于“頭”的部分,形成應稅消費品開始從國內流轉的時候繳納消費稅。 黃酒和啤酒消費稅采用從量計征的方式 黃酒和啤酒消費稅計稅依據為生產廠家生產之后對外銷售的數量、委托加工收回的數量(受托方代扣代繳)以及進口報關數量。 應納消費稅=銷售數量(委托加工收回數量、進口數量)×定額稅率
除了黃酒、啤酒、白酒以外的其他酒類采用從價計征的方式 除了黃酒、啤酒、白酒以外的其他酒類,比如紅酒,是按照銷售額(或組價)為計稅依據。 生產銷售環節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單價×銷售數量×比例稅率 委托加工環節,首先需要按照受托方(除個人)同類應稅銷售品的售價計稅,受托方無同類應稅消費品售價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稅。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 加工費)÷(1-消費稅比例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比例稅率 進口環節應納稅額需要按照組成計稅價格確定計稅依據,進口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 關稅 消費稅稅率=(關稅完稅價格 關稅)÷(1-消費稅比例稅率) 應納消費稅稅額=進口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比例稅率 白酒消費稅的計稅方法為復合計征 復合計征 既從價又從量,分別計算兩部分稅額相加后為應納稅額。 生產銷售環節白酒應納稅額=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銷售額×比例稅率 委托加工環節受托方有同類消費品售價的,同生產銷售環節計算方法;沒有同類消費品售價的,從價部分需要組價,委托加工白酒應納稅額=收回數量×白酒定額稅額 (材料成本 加工費)÷(1-白酒比例稅率)×白酒比例稅率。 進口環節白酒應納稅額=進口數量×白酒定額稅率 (關稅完稅價格 關稅 進口數量×白酒定額稅率)÷(1-白酒比例稅率)×白酒比例稅率。 (www.ws4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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