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知識> 遛狗拴繩入法,你知道了嗎?
發布時間:2025-10-24閱讀(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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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拴繩入法,你知道了嗎? 《條例》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
據悉,今年4月中旬,市人大常委會就《北京市養犬管理條例(草案)》舉行立法聽證會。 5月22日,市人大法制委召開《北京市養犬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專家論證會,為《條例》立法提供法律依據。 據悉,目前該條例已經有了初步的立法框架,接下來還將進行充分地論證和修改。 根據專家論證意見和立法計劃,今年下半年將進一步修改完善《條例》內容。 一、養犬人條件 養犬人應當為本市戶籍或者長期居住地在本市的個人,并且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同時,養犬人應當遵守社會公德,不得虐待、遺棄所養犬只;不得組織或者參與斗犬等活動;不得影響他人正常生活。 養犬人攜犬出戶的,應當為犬只束犬鏈、戴犬號牌、掛嘴套、系犬繩;并由成年人牽領。 二、養犬數量與免疫登記
根據《條例》草案,本市行政區域內飼養犬只的數量應當達到每一居民家庭(含在本市居住且常住戶口所在地屬于非農業戶口的居民)平均每年飼養犬只的數量標準,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為加強對流浪犬、遺棄犬和烈性犬的管理,保障公眾人身安全,《條例》草案規定,對在禁養區域內飼養的犬只,由公安機關依照相關規定收容或者捕殺。 同時規定單位飼養犬只的應當依法辦理登記。 市公安機關應當在本市養犬登記場所設立“北京市養犬登記證明”辦理窗口,方便狗主辦理相關手續。 三、犬只防疫 【原文】 《條例》第四十四條:本市實行犬只免疫、養犬登記制度。 本市實行犬只免疫登記和電子標識制度,犬只電子標識應當植入公安機關或者動物保護機構研發的犬只身份信息系統,并與本市公安機關的人口基礎信息系統進行對接。 《條例》第四十七條:養犬人應當按照規定,將犬只送至動物保護機構或者動物診療機構進行狂犬病免疫接種。 對狂犬病免疫接種后被遺棄、沒收的犬只,養犬人應當將有關信息錄入北京市獸醫公共信息系統。 四、養犬管理執法
養犬管理執法主要是針對以下違法行為:未依法為犬只辦理注冊登記的;飼養禁養犬或者無免疫證的;攜犬出戶不束犬鏈、不及時清理犬只糞便和其他糞便的;放任、驅使犬只或者歧視、虐待、遺棄犬只的;違規飼養禁養犬、無免疫證的犬只等。(www.ws46.Com) 養犬人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對單位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放任、驅使或者以其他方式驅使動物恐嚇他人的; 五、處罰標準 在處罰標準方面,將按照《北京市養犬管理條例》規定,嚴格限制養犬數量,同時考慮到北京實際情況,對處罰措施作了一定的變通。 比如,考慮到北京的實際情況和各地對違法行為的認定不同,對養犬數量沒有明確規定,因此借鑒其他地方相關做法,設定了“警告”的處罰。 “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沒收犬只的”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拒不改正的”處以一千元至五千元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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