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10-24閱讀(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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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嘉靖一朝來說,王瓊之說能夠為當時之人采錄,與世宗對于楊廷和的怨惡、議禮新貴對于楊氏的仇視密不可分,輿論為此種誣蔑之言的產生與傳播提供了“溫床”。 議禮為嘉靖一朝之升降,楊氏在“大禮議”中的失敗導致了其在為官時朝野所認同的官品勞績的崩塌,王瓊之說大行,不免有人信以為真,比如《孤樹哀談》的作者李默。檀德瑤的研究中指出了楊慎的《升集》中曾言李默在《孤樹哀談》中多處采錄《雙溪雜記》誣蔑楊氏的記載是因為怨恨楊廷和不與翰林,不知此言是否屬實。
其實,通過查閱《明世宗實錄》便可知楊慎的說法并不成立,因為在“正德十六年五月丁丑”一條中明確記載了改進士李默等二十四人為翰林院庶吉士。李默可能受嘉靖朝環境與輿論的影響較大,對楊廷和缺乏真實了解。李默在《明史》中有傳,就其經歷來看,他是正德十六年(1521)進士,后調吏部,世宗特簡為吏部尚書,其因得罪嚴嵩而被罷職為民,又被世宗特旨起用,并許其在西苑乘馬。 可見其頗得世宗寵信,寵臣陸炳還是他的門生,其由外吏驟顯,仕途通達,春風得意。李默雖親歷“大禮議”,但對于楊廷和正德間事不甚了解,加之其“性褊淺,用愛憎為軒輕”,其又置于嘉靖議禮后的朝堂氛圍中,如此,自然可以理解其在《孤樹哀談》中轉錄王瓊之說。嘉靖時期,除了李默的《孤樹哀談》外,高岱《鴻猷錄》、徐成《皇明名臣言行錄》等書亦采用或轉錄了《雙溪雜記》的一些說法,史道與王邦奇參劾楊廷和的言辭與此書關系更為隱秘和直接。
之后,如雷禮的《國朝列卿紀》、過庭訓《本朝京省人物考》、張銓《國史紀聞》、沈國元《皇明從信錄》、徐昌治《昭代芳摹》、江旭奇《皇明通紀集要》、傅維麟《明書》等私史著作都有《雙溪雜記》的影子,或記其賄賂劉瑾賣友、或載其賄賂劉瑾入閣事、或言其出票擬復寧王護衛、或論其議禮專橫之態等。另外,從一些學者評價楊廷和或王瓊的文辭中也可以看到嘉靖朝以后《雙溪雜記》的流傳之廣,對后世描繪楊廷和形象的影響之壞。 如孫鎮在《重訂《視草余錄)序》中就言到:“公被謗大約由《雙溪雜記》,而最不可解者則復寧王護衛一事,其云止請楊先生一位者,至今天下傳之人之好拾人無,喜談異也。”李贄甚至在《續藏書·太子太保尚書王公》也認為此事是楊廷和所為,以其為“貪財好睡眥”之輩,“但是李贄在《太保楊文忠公》中又認為楊廷和正直不阿,不是賄賂劉瑾出賣朋友之輩,“此市井之談、愛憎之口不待辯者”。雖然此處李贄對楊廷和的評判似有沖突之處,但可見復寧王護衛、賂瑾賣友等事流傳之廣。
從孫鎮和李贄的評價中,我們也可以看到促使《雙溪雜記》繼續傳播的原因之一就是人好異說逸事,書賈為迎合大眾的這種閱讀情趣而不斷再版。 萬歷中后期,出版業一派繁榮,坊刻超越官刻成為出版主體,市民群體成為商業出版的主要受眾,一些士大夫的審美趨向與閱讀情趣也逐漸與市民階層趨同,在這種情況下,國朝典故、朝野逸事成為商業出版物的重要內容,一些士大夫的筆記、文集等自然成為書商爭先出版的對象。《雙溪雜記》前半部分關于明代藩王、內閣等問題的記敘確有一定的價值,而后半部分關于正德間國事及閣部諸臣的矛盾則更符合大眾的閱讀需求。
胡吉勛所提到的各種刪節本以及匿名情況的出現與《雙溪雜記》本身作為斗爭工具的性質有關的推論用于嘉靖時期更為適宜,而萬歷時期《雙溪雜記》的再版傳播則更多的是書賈射利之所為,各種不同的刪節本的出現表明編校出版者根據自己的認知對原書關于李東陽、楊廷和等事進行了不同程度的刪減,而復寧王護衛等事也被一些學者所接受,且更為重要的是這種國朝隱秘大事正是此書的重要看點,故多得保留出版而天下傳之。 嘉靖時期的輿論慣性與頑固性使得王瓊筆下的一些負面話語繼續流傳,直至清初。這種社會輿論的頑固性在嘉靖時期更多是由朝堂氛圍塑造的,而在隆慶以后則是在繼承嘉靖輿論的基礎上諸家私史的盲目承襲與書商對《雙溪雜記》的射利再版有關。 熊過、鄭曉等人筆下的“社稷臣”就嘉靖一朝來看,朝野關于楊廷和的議論可以以嘉靖七年(1528)六月世宗敕定議禮諸臣之罪為分界點,前后兩個時期對于楊廷和的評價整體差異較大,論罪之前,特別是楊氏為首輔時,正面肯定的話語是議論主流,個別的彈劾之辭亦很快被淹沒。楊氏致仕以后,負面話語開始增多,但尚未取代正面話語的主流地位。
在《明倫大典》刊布和敕定楊氏之罪后,《雙溪雜記》成為楊氏形象的主要輿論來源,但是,這并不意味著正面話語的消失,如陸深過新都特前往祭拜楊氏并撰祭文,言辭懇請,催人淚下。本文特選取嘉靖時期熊過撰寫的《故相國石齋楊公墓表》、鄭曉的《吾學編》等作為研究對象,以求分析嘉靖時期關于楊氏的正面話語的書寫特點。作為楊廷和的同僚、同鄉、議禮支持者,他們對楊氏的品行與功績的肯定,或出于對楊氏正名的目的,然亦需要考慮作者本人與楊氏的關系、輿論的影響等因素。 熊過《故相國石齋楊公墓表》嘉靖七年(1528),世宗敕定楊廷和之罪后,其兩朝首輔的勞績全然消弭,以議禮之事成為朝野忌諱。但是,專制權力并不能統攝人心,盡管當時朝野中諂風大熾,士氣萎靡,但仍有士大夫心念楊氏迎世宗、固社稷之功。其中,熊過所撰《故相國石齋楊公墓表》與鄭曉的《吾學編》值得關注。嘉靖八年(1529),楊廷和去世,以平民之禮下葬,因新進所枝無人敢受托作墓表,蜀人熊過°挺身而出,作《故相國石齋楊公墓表》以表其功。熊過開篇便稱楊廷和為社稷之臣,恨當時諸臣懷小人之心以侮詆楊氏,熊氏恐三人成虎,湮沒楊氏之功績德行,特作此表。
其所作墓表詳細記載了楊廷和仕途經歷與官聲官德,將其安定寧夏之功、主剿各地叛亂、堅守喪儀、拒草無禮之詔、迎立世宗、擒拿江彬等安國之事一一言之,展現出楊氏一生之功,塑造了楊氏為官忠靖、安靜慎重、正色立朝、為國為民之形象,與《雙溪雜記》中的楊廷和形象全然不同。而且,熊氏明確指出世宗即位是楊廷和力主之,其定策之功不可抹去,這與世宗關于定策之事的觀點是相左的。 關于當時極為忌諱的議禮之事,熊氏并未直接論其是非可否,甚至連其所主濮議也只字未提,而只言楊氏之堅持已見,與世宗態度相抵,“先是,大禮議起,公首執議,召對面不可者三,封還御批者四,執奏三十余疏,司禮太監奉命來議閣中者三十余次,公始終不可,用是左右得以間之。”這種寫法基本為后來楊氏行狀、私史傳記的書寫所參引采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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