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10-24閱讀(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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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上虞區人民政府發布了《丁宅鄉2024年度農業產業提質行動的實施意見》,提高規模種糧補貼、抓好拋荒地整治工作、引進種糧大戶獎勵等。那么,2024年浙江紹興上虞區丁宅鄉農業補助政策是怎樣的?
一、2024年浙江紹興上虞區丁宅鄉農業補助政策 1、提高規模種糧補貼 為鼓勵早稻種植,對種植雙季稻的規模種糧主體,復種面積達50畝及以上的,在區補助的基礎上按實際早稻種植面積額外給予每畝50元的補貼。 2、抓好拋荒地整治工作 對各村拋荒地進行整治,用于實際種糧,并新增流轉面積達到5畝以上的,對所在行政村給予每畝500元的獎勵。 3、引進種糧大戶獎勵 鼓勵各村積極引進種糧大戶,每新增一個種植30畝以上的種糧大戶,對所在行政村一次性獎勵1萬元。 4、支持低效林改造 鼓勵對低產低效林改造,對非公益林山林地域現有的低產低效的經濟作物(板栗、青梅)進行改種換植果樹的,由經營主體向鄉農業農村辦進行申報,經所在行政村初審,鄉農業農村辦復核,審核通過后實施的,補助每畝500元(單個主體最高補助不超過3萬元)。 5、支持發展油茶種植 在山地上新建油茶林且集中連片20畝(含)以上的經營主體,一次性獎勵1萬元,集中連片50畝(含)以上的,一次性獎勵3萬元。 6、積極打通果蔬銷售渠道 進一步深化與水果、蔬菜企業的產銷合作,對當年度收購丁宅水蜜桃5萬斤以上或收購桑葚(或蔬菜)2萬斤以上的企業或合作社,給予收購金額5%的補助,以實際收購單為依據(與區級政策不重復享受)。收購單位須有規范的收購流程,并且收購方案需經鄉農辦備案后實施。 7、支持農業產業鏈延伸 對注冊地在丁宅的具有食品生產許可證,新開辦的農產品加工企業新增設備,投入額20萬以上的,按投入額12%予以獎勵(以當年度新購置設備的正式發票為依據,單個項目最高獎勵金額不超過10萬元,與區級政策不重復享受)。 對新落戶到虞南農事服務中心的農產品加工銷售企業并實質性開展運作的,給予一次性2萬元獎勵。 對新招租入駐的虞南農事服務中心冷庫的企業或個人,按每年租金給予20%的補助。 8、配合區級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建設 大力培育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積極參與具有辨識度的“1 N”的區級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體系,鼓勵符合使用區級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的生產經營主體,利用自身優勢和渠道經營、銷售丁宅本地水果。對成功入駐“上虞尚品”的經營主體,一次性獎勵2000元。 9、推進農產品電子商務發展 引導企業或個人通過電商平臺(淘寶、京東、拼多多、微店、抖音及其他小程序等)開展農產品銷售(含幫助周邊農戶進行農產品電商銷售),培育農產品網絡銷售品牌。鼓勵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業生產基地創新運營模式,加強與社區便利店等傳統商貿企業合作。倡導發展直播經濟、電商經濟,鼓勵有條件的行政村創建電商示范村。 對注冊在丁宅鄉范圍內的電商企業,幫助銷售丁宅本地農產品,且農產品銷售額達到50萬元以上的,給予一次性2萬元獎勵。 7月1日-10月31日期間,四季仙果協會的會員到合作快遞點郵寄丁宅本地水果的,可享受每單3元的快遞費補助,具體由四季仙果協會的會員憑快遞憑證到所在行政村登記,由所在行政村審核登記并匯總后上報至四季仙果協會,由協會復核以后再進行發放。 10、建設數字農業先行地 鼓勵有條件的行政村、規模設施農業基地、養殖場,結合產業類型,開展智能化作業生產、精準控制設施設備、數字化管理服務平臺等建設。利用物聯網、人工智能等先進技術,提升丁宅農業領域數字化水平,推廣建設智慧大棚,創建一批農業物聯網應用示范基地。www.ws46.com 11、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 深化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點評選。支持農業主體開展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的認證,在區農業政策的基礎上,再對新認證的綠色食品每個獎勵1萬元,新認證的有機食品標志每個獎勵1.5萬元。 12、鼓勵經營主體參加各類農展會、農產品的評優評先 凡是參加市級單位主辦農展會的(需到鄉農業農村辦備案,下同),給予1500元/次的獎勵;參加省級及以上單位主辦農展會的,給予3000元/次的獎勵。產品在市級展會或比賽中被評為三等獎或相等獎項的給予1500元獎勵(農產品優質獎、優秀獎、創新獎等視同為三等獎),被評為二等獎或相等獎項的給予2500元獎勵,被評為一等獎或相等獎項的給予4000元獎勵;產品在省級及以上展會或比賽中被評為三等獎或相等獎項的給予3000元獎勵(農產品優質獎、優秀獎、創新獎等視同為三等獎),被評為二等獎或相等獎項的給予5000元獎勵,被評為一等獎或相等獎項的給予8000元獎勵。 13、推進農業龍頭企業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 鼓勵符合條件的農業企業積極申報農業龍頭企業創建,對當年度被評為省級、市級、區級農業龍頭企業的給予5萬元、3萬元、2萬元獎勵(在區級政策上額外補助)。鼓勵農業主體進行創新創業,支持農產品精深加工產業鏈發展,鼓勵與商場、超市等進行合作,培育一批新型的農業經營主體。 14、推廣丁宅水果標準化生產方式 推廣使用綠色栽培方式,對規模2畝及以上的種植戶,鼓勵使用水蜜桃套袋技術,對種植的水蜜桃(不含冬桃和黃桃)采用套袋方式的給予500元/畝的補助(單個經營主體最高補助不超過1萬元)。此政策需由經營主體自行向所在行政村申報,由所在行政村進行現場核實并匯總后報送至鄉農辦,經鄉農辦復核,對符合條件的統一進行兌現。 15、推進“丁宅水蜜桃”農產品地理標志標準化管理 “丁宅水蜜桃”農產品地理標志由丁宅四季仙果休閑協會統一管理。丁宅四季仙果協會負責制作印有“丁宅水蜜桃”農產品地理標志的統一的包裝盒(含快遞包裝盒),需要使用“丁宅水蜜桃”農產品地理標志的協會會員需向協會購買包裝盒。包裝盒制作費用由鄉政府補貼40%。包裝盒僅限協會會員購買,協會會員不得擅自將購買的包裝盒轉售他人,一經發現將取消購買資格。 16、深化與院校農業科技合作 進一步深化與科研院校合作交流,開展新品種培育、標準化種植流程編制、月度常態化指導、智慧農業發展等精準服務合作。與科研院所加強合作,充分發揮農科技試驗基地的示范引領作用,有效利用合作科研單位的技術力量,將成熟的、先進的、科學的水果種植技術在全鄉范圍內進行推廣,提升農民的水果種植技術。 17、促進農文旅融合發展,助力鄉村振興 對接待考察團隊的經營主體,按每場接待所產生的實際費用視情進行補助,每場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元(不與其他政策重復補助)。 以上是對2024年浙江紹興上虞區丁宅鄉農業補助政策的內容整理,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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