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職場>靈活就業方式自費繳納的社保,個稅稅前可否扣除?
發布時間:2025-10-24閱讀(3)
|
實務中,存在一些自由職業者,并未任職于任何一家公司,但又希望能夠享受到職工社保的醫療以及養老待遇,于是選擇以靈活就業身份自費繳納社保。那么靈活就業方式繳納的社保,在個稅前可否稅前扣除呢?
靈活就業方式繳納的社保可否稅前扣除主要分為三種情況: 個人有綜合所得 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以及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綜合所得,實行按月或按次預繳,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匯算清繳的征收方式。一般情況下,個人有工資薪金所得的,公司需要為其繳納社保,無需個人以靈活就業身份繳納社保。以靈活就業身份繳納社保的(可參加職工養老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無需區分個人部分和單位部分,所有繳納的金額均由個人承擔。 個人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以及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月或按次預繳,由支付報酬方在支付相關報酬時預扣預繳,預繳稅款階段,靈活就業方式繳納的社保不得稅前扣除,但匯算清繳時,作為專項扣除項目,可在稅前扣除,預繳階段多繳納的稅款,匯算清繳時可申請退稅。(www.ws46.cOm) 若個人沒有工資薪金所得,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時,每年6萬元的基本費用,專項扣除,以及符合條件可以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均可稅前扣除。
舉例: 張某是一名自由作家,2022年取得稿酬收入(稅前)合計為20萬元,預繳個稅2.24萬元,張某以靈活用工方式自己繳納社保,全年共繳納金額為1.5萬,張某有一套首套住房貸款利息(可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有兩個在上小學的孩子(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除此之外沒有其他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張某匯算清繳可以申請多少退稅? 張某稅前扣除項目包括:基本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1.5萬,專項附加扣除包括首套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及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合計為(1000×12 1000×12×2)÷10000=3.6萬 綜合所得年度應納稅所得額=20×(1-20%)×(1-30%)-6-1.5-3.6=0.1萬 綜合所得應納稅額=0.1×3%=0.003萬元 應退稅額=已預繳稅款-應納稅額=2.24-0.003=2.237萬元。 2、沒有綜合所得,有生產經營所得 個體工商戶老板,個人獨資企業出資者以及合伙企業中個人合伙人均按照生產經營所得繳納個稅。若個人沒有綜合所得,但有生產經營所得的,在生產經營所得匯算清繳時,計算其每一納稅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6萬元的基本費用,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所以,有生產經營所得的,靈活就業方式繳納的社保作為專項扣除也可以在稅前扣除。
3、個人沒有綜合所得,也沒有生產經營所得 個人取得的所得中既不沒有4項綜合所得,也不沒有生產經營所得,比如個人取得的所得為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如分紅),財產轉讓所得(如:股權轉讓所得),財產租賃所得(如房屋租賃)等分類所得,則個人以靈活用工方式繳納的社保不得稅前扣除,因為分類所得,不存在預繳和匯算清繳,直接納稅義務發生時,一次性繳納。 |
Copyright ? 2024 有趣生活 All Rights Reserve吉ICP備19000289號-5 TXT地圖HTML地圖XML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