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10-24閱讀(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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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適應江南的風土人情,諸色戶計在南方的調整和應用分了幾種。 已有職業納入諸色戶計為了將亡宋人口納入版籍,不少相關職業被括入諸色戶計之中,延續了戶種名稱和待遇,儒戶為其中代表。至元十四年(1277),元朝設置儒籍,由坊正、里正攢報亡宋登科、發解、真材、碩學、名卿、士大夫都可入籍。
此后儒籍逐步補充,戶數增多但并未分揀。在至元二十七年(1290)至二十八年(1291)間,江南儒籍經過充分討論,最后確定以至元二十七年括戶所得江南儒戶為定。 已有戶種進一步細分括入諸色戶的人口不適用于已有戶種的,蒙元將戶種擴充,內部再次細化。如在平定江南之后,從已有軍戶中分出了新附軍戶。南宋滅亡之后,投降的軍隊被稱為新附軍,其中有家屬的稱為新附軍戶。
新附軍的來源區別于北方蒙古軍戶和漢軍戶,不是從民眾中簽發,而是對亡宋軍隊的繼承,新附軍的待遇也就不同于漢軍戶。新附軍戶正身支取米和鹽,家屬每人每月支取米,因此不享有北地軍戶四頃免糧地的待遇:“新附軍人全家老小支請口糧,即與漢軍不同,別難限地。”若軍人去世家人仍可以繼續由“官為養濟”,“每月放支口糧四斗”。既已支取口糧,新附軍戶土地就不再免稅,與北方漢軍戶的待遇不同,不可于其他軍戶一概而論。
元代創制諸色戶計制度,規定各色戶計提供職業差役,其余徭役力役并為雜泛差役,由民戶承當。但由于役法的不均和逃亡的頻繁,充當雜泛差役的民戶越發減少,諸多戶計喪失了免除雜泛的特權,役法由此大壞,諸色戶計制度也喪失了“別賦役”的本來目的。 增加的“重賦”負擔甚重,軍戶等戶計日削月減,諸色戶計名存實亡。在元代江南,諸色戶計作為當役的根據被套用在南方的戶籍之上,雖在戶種上有所添建,但劃分辦法和主要內容基本保留。在亡宋田土上,人身依附性質極強的諸色戶計應用在雇傭關系已經萌芽的江南,束縛了社會發展的同時也削弱著制度本身的生命力。 江南的戶等制人有貧富,戶有等差,按照居民財產人口的狀況分等級繳納賦稅是歷代王朝都有的制度。唐代分戶為九等,宋代有五等戶、十等戶,金代“推貧富,驗土地、牛具、奴婢之數,分為上、中、下三等。”蒙古國時期,漢人世侯控制的北方延續了金的制度,將民戶分為三等,中戶充軍:“上下戶為民,著為定籍。”
在至元十六年(1279)平定南宋之后,元在至元十九年(1282)重申中統五年規定,要求其“遍行諸路”,“合著差發通濟驗人戶氣力產業,品答高下,貧富均攤”,包括新附的江南在內,全國一體推行戶等之制。從中統五年詔令可見,戶等劃分為三等九甲,分別為上等的上上、上中、上下,中等的中上、中中、中下以及下等的下上、下中、下下,共有九級,故常稱為九等戶或是戶分九等。劃分戶等的標準是“事產”,主要是田地:“州之役賦,視畝地之多寡,以為戶籍之高下”。 城鎮中從事手工業和商業的戶口也劃分戶等,雖無田,可以房地資產為定,如平江路鄧文貴“家無田,入貿遷之利,郡縣甲乙貲算,在中產最下”。劃分戶等后,戶口數據會被編纂為鼠尾簿。鼠尾簿之名宋已有之,金代亦有記述:“差次物力,為鼠尾簿,按而用之。”鼠尾簿按戶等由高到低排列,尤如鼠尾由粗到細,所以得名。官府以鼠尾簿為依據征收賦稅:“至于分其等第,以備差科,則又有所謂鼠尾簿者焉。”
按戶等將戶籍編成鼠尾簿,鼠尾簿成為戶籍管理的主要依據,也因此很多實干的地方官吏選擇修訂鼠尾簿來填補戶口登記的空缺。在編排鼠尾簿時,以戶等排列各戶,富強在前,貧弱在后;丁口多者在前,單貧者在后,以此順序攤派差役:“諸差科夫役,先富強后貧弱,貧富等者,先多丁,后少丁。開具花戶姓名,自上而下,置簿挨次。”鼠尾簿排好后,各戶按照順序輪番充役:“置立簿集,鼠尾人民及工匠花名,遇有遞送造作,輪次應當,周而復始。”
戶等制本是“序民產高下,以差其役輕重”,但事產的信息必須及時更新,不然“夫民力不齊,大著三十年,小者十年,強弱異矣。”由于元代戶口登記并非定制,鼠尾修訂也僅是循吏所為,民分戶等的作用大打折扣。“年深歲久不通推,貧富高低幾變移”,戶等制度隨著年歲變遷僅成一紙空文。更遑論貪官污吏徇私舞弊,劃分戶等時以上戶充中戶、下戶,致使富強之家反謀其利:“私田跨縣邑,貲析其戶役為數十,其等在最下,賦役常不及,而中、下戶反代之供輸,莫敢何問。” 與諸色戶計相類,戶等制為元代戶籍制度中的組成,也是元代賦稅役法的征收準則。戶等制通行全國,雖有著“均賦役”的初衷,但受限于戶口事產的更新遲滯,劃分戶等流于表面,甚至演變為助紂為虐的惡法。區別于前代,相似的制度在元成效難顯,未曾實行定期戶口登記是其原因。
元定江南后,至元二十六年元官府“詔籍江南戶口,凡北方諸色人寓居者亦就籍之”,時江南地區無論“居于山林畬洞,或于江湖河海舡居浮戶,并赴拘該府州司縣,一體抄數,毋得隱瞞”。此次對江南地區的戶口普查持續至至元二十八年,不僅官府命令嚴苛,亦“對于諸色戶計的區別是特別重視”,以致“江淮迤南,近因抄數戶口,民間意謂科取差發,致生驚疑”。 嚴格的至元二十六年括戶是元代江南的第一次戶口普查,也是元代的最后一次大范圍括戶。在全面登記江南戶口的同時,蒙元亦將北方的諸色戶計和戶等制推廣到江南,共同構成了元代江南的戶籍制度。雖有著均賦役、別貧富的初衷,但缺少了戶口資產的定時更新,諸色戶計和戶等制逐漸流于形式,元代江南的戶籍制度因其自身的缺陷滋生了賦役不均的弊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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