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職場>2021年年終獎怎么繳納個人所得稅?
發布時間:2025-10-24閱讀(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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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居民個人取得的年終獎應如何申報繳納個稅呢?主要繳納方式有兩種,一是全額并入綜合所得,二是單獨計算。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 〔2018〕164號)的規定,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選擇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計算繳納。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也就是說2021年居民個人取得的年終獎,可以選擇并入年綜合所得合并繳納,也可以選擇單獨計算。 1、并入年綜合所得 納稅人選擇并入綜合所得的,年終獎同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如有)合并計算應納稅所得額,以年應納稅所得額對應《年度綜合所得稅率表》確認適用稅率,以及速算扣除數。 具體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單獨計算 如果納稅人選擇單獨計算,需要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公式為:(www.wS46.com)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需要注意的是,兩種方式只能選擇其中一種,不能將年終獎分成兩部分,一部分選擇合并計算,一部分選擇單獨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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