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職場>增值稅常見16種涉稅風險點匯總,建議企業自查
發布時間:2025-10-22閱讀(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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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作為我國第一大稅種,一直是監管的重點,相關處罰程度也是最重的,所以企業盡量不要觸犯增值稅相關規定。為大家整理了企業常見的關于增值稅方面涉稅風險點,建議企業自查。 進項稅額抵扣方面涉稅風險: 1、用于抵扣的增值稅發票是否真實合法。 2、是否存在開票單位與收款單位不一致,存在不一致的情況,是否符合邏輯; 3、是否存在票面記載貨物品種、數量等與實際入庫貨物不一致。 4、是否存在虛開發票,采購發票等情況。 合法性首先需要明確可以抵扣進項的發票類型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代扣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農產品收購發票及銷售發票,橋閘通行費發票,以及滿足條件的旅客運輸扣稅憑證。
5、有無采購貨物后改變用途,用于簡易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以及個人消費,如果已經稅前抵扣,是否做了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6、購進的服務是否是不得抵扣的4類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娛樂服務)。 7、是否存在非正常損耗或損失的貨物,服務。 8、發生退貨或銷售折讓是否按照規定進行了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9、是否存在將返利掛入其他應付款、其他應收款等往來賬目或沖減營業費用,而沒有進行進項稅額轉出。
銷項稅額方面涉稅風險: 10、銷售收入是否完整及時入賬:是否存在未開票收入不入賬的情況;是否存在提前或推后確認收入以影響本年收入和利潤的情況;是否存在以貨易貨,以貨抵債為確認收入的情況;是否存在不應差額的而按照差額計入收入的情況等。 11、需要視同銷售處理的8種情況是否確認了銷項稅額(委托代銷中的委托方、受托方,統一核算的總分機構異地移送貨物用于銷售;將自產、委托加工貨物用于費應稅項目;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進貨物用于對外投資;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進貨物分配給股東;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進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12、混合銷售和兼營銷售的處理是否恰當(混合銷售稅率按照主要經營業務確定;兼營銷售行為按照各自的稅率確定,不分開核算的兼營行為,稅率遵循從高原則)。
13、向購貨方收取的各種價外費用(手續費、違約金、運輸費等)是否按規定確認銷項稅額。 14、逾期包裝物押金是否確認銷項稅額。 15、相關優惠政策的享受是否符合具體條件。 16、是否存在不合規的紅沖發票,作廢發票的情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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