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10-22閱讀(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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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中,企業賒購貨物、服務勞務等后,賬務上在確認相關資產成本費用增加的同時,需要確認負債的增加,計入“應付賬款”,如果后期發生某些原因,導致應付賬款付不出去,應如何平賬呢? 供應商給予銷售折讓,“應付賬款”平賬方法 企業采購貨物等后,由于產品質量等原因,供應商給予企業一定的銷售折讓(準予企業少付一部分貨款),前期確認的“應付賬款”應沖減貨物的入賬成本;如果購進貨物已經對外銷售,則沖減“主營業務成本”,具體賬務處理如下: 企業賒購時: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給予企業一定的銷售折讓,銷售方針對折讓的價款開具紅字發票,如果企業已經認證抵扣了進行稅額,則憑借對方開具的紅字發票,做進項稅額轉出: 支付貨款:摘自: www.ws46.com 借:應付賬款貸:銀行存款 折讓部分: 借:應付賬款 貸:庫存商品/主營業務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即使,銷售方企業不開具紅字發票(銷售方企業賬務上做壞賬損失處理),按照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采購方企業針對沒有支付的應付賬款(并不是實際無法支付),也應沖減庫存入賬成本或主營業務成本,進項稅額同樣需要做轉出處理。
債權人注銷等原因導致應付賬款確實無法支付 由于對方企業注銷等變故,導致應付賬款確實無法支付的,應視為企業的利得,計入“營業外收入”。 借:應付賬款 貸:營業外收入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屬于其他收入的范疇,應并入應納稅所得額繳納企業所得稅。 對于應付賬款,企業需要定期清查,長期掛賬的應付賬款應查明原因,確認無法支付的,結轉至營業外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長期掛賬的應付款項,很可能與虛開增值稅發票掛鉤。 實務中,除了實際業務發生的付不出去的應付賬款,存在一些企業虛構采購業務,購買發票,造成的應付賬款長期掛賬的情況,這屬于虛開增值稅發票,一旦被查補稅、滯納金罰款必不可少,情節嚴重的會面臨刑事責任。若企業存在虛構業務造成的長期掛賬的應付賬款,建議企業及時處理,抵扣了進項稅額的做進項稅額轉出,同時,沖減成本或庫存(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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