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職場>一年同時在兩家公司有工資如何申報個稅?
發布時間:2025-10-22閱讀(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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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一年內同時在兩家公司就職取得工資收入,申報個稅,合法嗎?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 自然人同時在兩家公司就職,取得工資薪金收入,分別申報個稅是被允許的。
實務中經常是這兩種情況,第一種是兩家公司在扣繳個稅時均扣除了基本費用(每月5000,每年 6萬)以及專項附加扣除,也均繳納了社保;第二種是選擇在其中一家公司繳納社保,扣除基本費用和專項附加扣除。 以上兩種情況,建議選擇第二種,首選社保只能選擇在一家公司購買,其次個稅繳納是需要將兩處工資合并計算,也就是說基本費用以及專項附加扣除只能扣除一次。如果個人在兩家公司均扣除了基本費用以及專項附加扣除,并不違法,只是在年度個稅匯算清繳時需要將多扣除的費用加回來,可能會涉及到補稅。但是不管基本費用和專項附加扣除是否均在兩家扣除了,均需要做個稅年度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舉個例子: 張某2020年分別在從A、B兩家公司取得工資薪金收入,在A公司每月取得收入1.5萬元,在B公司取得工資收入為1.2萬元,張某選擇在A公司繳納社保,每月社保扣除3000元,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兩項子女教育(2個孩子,共2000元/月)和贍養老人(獨生子女,2000元/月),A、B公司在為其繳納社保時均扣除了基本費用和附加扣除。A公司和B為其預繳所得稅稅額分別為1080元;合計預繳個稅2160元。(www.ws46.cOm)
張某在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之間需要做個稅匯算清繳工作,可以自行在個稅APP申請,也可以由其中一家公司對其進行匯算清繳。 張某兩處所得合并之后,需要繳納個稅為:(15000 12000-3000-5000-2000-2000)*12*20%-16920=19080,需要補交個稅19080-2160=16920。 從上面例子可以看出,如果專項附加扣除以及基本費用在兩家公司均在稅前扣除了,意味著實際預繳個稅少了,匯算清繳需要補稅。如果個人沒有在規定的時間進行匯算清繳就有偷稅個稅的風險,所以更建議個人在預繳個稅時,基本費用和專項附加扣除就選擇在其中一家公司進行扣除,以免重復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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