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職場>企業常見工資薪金7大涉稅風險點,建議企業有則改之
發布時間:2025-10-22閱讀(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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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保入稅,稅務系統不斷完善,企業再通過員工工資薪金作文章基本不可能。金三系統和社保系統可以聯合進行分析企業的員工數據,比如工資表人員和企業花名冊人員以及繳納社保人員,個稅申報人員進行比對,可以清楚的比對出企業是否有隱瞞人員,虛報人員,是否有不繳社保,不申報個稅人員等。而且稅務可以要求代發工資銀行進行信息共享,所以企業的員工情況基本是透明的。
中睿百科為大家整理了企業常見的工資薪金方面的涉稅風險點,以及一些建議,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規避風險。 1、 公司員工信息不準確 (1)隱瞞人數,以便達到小微企業的標準,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www.ws46.Com) (2)虛列人員,非法獲取個人信息,掛靠到公司名下,再配合制作虛假的工資表等達到虛列費用開支,少繳企業所得稅的目的; (3)高工資人員工資拆解到幾個人身上,以達到少繳個稅的目的; (4)返聘的退休人員,臨時工未納入企業員工范疇; (5) 未及時刪除離職人員信息,存在已離職人員申報個稅的情況; (6) 企業花名冊人員,銀行代發工資人員與繳納社保人員,申報個稅人員數量差距太大,有員工未辦理社保。
建議:企業自查工資表上的員工是否屬于公司真實的員工,是否存在虛列名冊,假發工資的情況;自查是否有已經離職的人員,還在申報個稅的情況;對于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的員工,檢查員工領取工資是否簽名,簽名員工是否簽訂了勞動合同,一一對照。 2、 工資薪金所得嚴重不符 (1)員工工資長期為0,1元; (2)大部分員工工資都是5000左右,跟同行業相比,嚴重低于行業平均工資; (3)存在讓員工找發票領工資的情形; (4)存在以“誤餐補助”“差旅費”等名義入賬,實際屬于工資薪金的,以此來少記工資,少繳個稅; (5) 存在超過當地標準的“通訊補貼”“交通補貼”等其他補貼,津貼等未計入工資薪金所得的情況。 建議:企業嚴格按照工資薪金的范疇進行會計核算,不要以少繳或不繳個稅未目的,對工資薪金過分安排。
3、 員工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有誤 子女教育,住房貸款,租房租金,贍養老人存在夫妻雙方,或者兄弟姐妹之間重復扣除的情況;繼續教育存在扣除錯誤;大病醫療注意需要匯算清繳時才可扣除。 建議:公司明確個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由員工本人負責,提醒員工提供虛假信息應承擔的責任。
4、 員工從兩處及以上單位任職,存在專項附加扣除重復扣除 部分員工存在兩處及以上單位任職,基礎費用,專項附加扣除存在重復扣除的情形。 建議:公司了解員工具體情況,對于存在此類情況的員工,一個納稅年度內只能選擇一處進行扣除,同時提醒此類員工進行匯算清繳。
5、 適用稅目有誤 應劃入“勞務報酬所得”,劃入“工資薪金所得”,人為將高稅率的項目轉化為低稅率項目。 6、 未依法代扣代繳個稅 (1)企業長期都是老板一人,或者固定的幾個人申報個稅; (2)企業規模在同行業中處于中上,經營狀況良好,卻存在個稅長期0申報的情況; (3)通過現金發放工資,未依法代扣代繳個稅;
(4)給自然人股東分紅,未依法代扣代繳個稅; (5)年底股東借款未還,又不能證明用于企業生產經營,未視同分紅代扣代繳個稅; (6)通過費用報銷等方式,降低工資,以達到不繳個稅的目的。 建議:檢查企業工資表中的員工是否均在金三個稅申報系統當中,是否依法申報“工資薪金”項目個稅。 7、 年終獎處理不恰當 (1)一個納稅年度內,存在多次使用“年終獎”的名義計繳個稅的情況; (2)公司內員工采用統一將年終獎并入綜合所得,或者統一不并入綜合所得。
現在還在政策期內,2021年12月31日之前員工可以自行選擇將年終獎并入或不并入總和所得計征個稅。公司不同收入的員工,專項附加扣除情況不同的員工,不適宜統一選擇,應該由員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自行選擇年終獎的繳稅方法。 國家對個人所得稅的征管只會越來越嚴格,作為代扣代繳的個稅的企業,首選應該做到正確核算工資薪金所得,然后再按照規定的稅率,計算方式合法合規扣繳個稅,完成企業應負擔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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