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10-21閱讀(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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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近重要會議,有代表又提出將個稅“起征點”提至1萬元的建議。消息一出,一如往年,吸引了大量關注,并沖上熱搜。然而,預計結果也是跟往年一樣:熱鬧過后,石沉大海。
說實話,提升個稅起征點(嚴格的說應該為免征額,下文用免征額替代)至1萬元,受惠群體并不多。我們拋開月薪一萬元的群體到底能占比多少這個問題不談,只說一下:提高免征額對于高收入群體更友好,而對于低收入群體來說并無多少實惠可言。 個稅實行的3%-45%的累進稅率,將免征額從5000提高至1萬元,那么月收入本來就低于5000元的群體,并不會獲得任何好處:原來不用交稅,免征額提升后也不用交稅。 而月收入1萬元的群體,能享受到的減稅額最高也只有區區5000*3%=150元,如果再疊加專項附加扣除,能夠享受的減稅額度會更少。而對于適用45%最高邊際稅率的群體而言,則可以減稅5000*45%=2250元。 所以,單純的只是將個稅免征額從5000提至1萬,受益最高的是高收入群體,這有失個稅改革的公平、分配調節初衷。也因此,基于目前的情況,即便個稅免征額會有所調整,短期內也很難提高至1萬元。 對于這個代表每年都提的提升“起征點”的建議,雖然很多人喜歡,但是真心不如直接給員工漲點工資更實惠。
不過,降低中低收入群體的個稅負擔,并不是只有提高免征額一條路可以走,現行的個稅提至里就已經有: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個人養老金扣除等等稅前抵扣的方式在實行,預計未來或也會考慮從這方面著手進行調整——比如增加專項附加扣除的項目,或者調整現有的抵扣方式,擴大綜合所得范圍等。 甚至,隨著金稅四期的上線,個稅征管系統的完善,未來建立以家庭為單位納稅的個稅納稅申報制度也不是不可能。以家庭為單位進行個稅征收,其實是比較符合稅收的量能負擔原則,只是限于各種因素,目前無法實行。 不管怎樣,個稅改革的未來一定會沿著總體上降低中低收入群體的負擔,加強高收入稅收調節和監管力度的方向走,這一點不會變,未來中低收入繳納的個稅會越來越少也不會變。 最后,我們帶大家簡單算一下,大多數人月薪一萬實際交稅的情況: 假如小明月薪1萬元,其中社保費、公積金等專項扣除為1000/月,專項附加扣除有子女教育1000元/月,住房貸款利息1000元/月,不考慮其他情況。那么小明需要交多少個稅呢? 我們先算出應納稅所得額=10000-5000-1000-1000-1000=2000元。然后根據按月換算的稅率表找到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最終小明需要預繳的個稅金額為:2000*3%-0=60元。如果小明再符合贍養老人的條件,那么可能都不需要繳納個稅。 上述小明的案例雖然不能代替所有的月入一萬的群體,但是大多數月入一萬的群體,每月繳納的個稅也就是100-200元之間。 指望最多每月200塊錢,來拉動消費,怕是有難度吧。與其在個稅免征額上費心思,倒是不如將遺產稅、房產稅、資本利得稅等落實或完善更實際。 最后,以上內容僅供參考,不作為實際操作依據。對于提高個稅免征額,大家怎么看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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