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10-21閱讀(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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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給大家聊一個比較特別的案例, 某企業因涉稅違法行為被稅務局稽查,最終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雙雙被查、被罰。其中不乏一些對企業有用的經驗和教訓,供大家參考。
根據麗稅一稽罰﹝2022﹞32號,某房地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在2014至2015年期間,在與浙江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沒有真實業務的情況下,接受虛開價稅合計11600萬元。 其中資金具體走賬手法為:房地產投資公司將工程款匯入浙江某建設集團公司,然后浙江某建設集團公司在扣除一定的稅款和手續費之后,將剩余資金通過多個勞務公司回流至房地產投資公司法定代表人曹某某賬戶。 稅務局根據該房地產投資公司的違法行為和相關證據認定,公司存在讓他人為自己虛開發票的行為,且通過虛開進行成本列支行為構成偷稅,同時涉及少繳企業所得稅和少代扣代繳個稅稅款。 最終,該房地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不僅面臨補稅、滯納金,還有合計1467萬余元的罰款,具體包括: 少繳企業所得稅稅款0.6倍罰款1055萬余元,少繳個人所得稅稅款0.5倍罰款389萬余元,少繳增值稅稅款0.6倍罰款21萬余元,少繳城建稅稅款0.6倍罰款1萬余元。
同時,因該企業存在虛開行為,且虛開金額達到了相關刑事立案標準,公司及相關負責人,還可能面臨一系列的刑事責任。 在金稅四期即將上線的大背景下,借著這個案例的一些啟示,我們再給大家簡單聊一下稅務稽查的事情,主要有三點: 1、關于公司股東及相關人員的個人銀行卡資金流水和公轉私的問題。 單獨就相關稅務上的規定而言,稅務局人員是沒有權利直接監控或者檢查個人銀行賬戶的。但是,在調查稅收違法案件的時候,經過批準之后,是可以查詢有偷逃稅嫌疑人員的個人銀行賬戶情況的。 而銀行對于一些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都是會實時進行監控的。比如在境內通過銀行卡單日轉賬50萬及以上,就可能會被關注。再比如,公轉私超過一定金額,也可能會被重點監控。但是被關注,不代表就有問題,企業和個人的正常業務往來,基本不會受到任何影響。
另外,銀稅之間是有一定的共享機制的。一些可疑交易或者涉稅風險交易,銀行可能會推送至稅務局相關部門,稅務局經過分析研判后,可能視情況進行進一步行動。簡單來說,公司可能會因為股東等個人銀行卡的一些操作,引來稅務局的關注,甚至稽查。 2、關于個稅稽查,在接下來一段時間內可能是稽查重點之一的問題。 目前來看,稅務局公開披露的一些稅案在指向一個方向:高收入、高凈值人群的個稅問題,正在被重點關注。個稅,或許在接下來的相當一段時間內,都會是稅務局的稽查重點之一。 3、關于虛開的問題。 對于虛開一類的涉稅違法行為,一直以來,稅務局都是嚴查嚴打狀態,即該查的查,該罰的罰,該送公安的送公安。我們建議企業,碰啥都別碰虛開,風險和后果太大了。這些年,已經有不少老板和會計因為虛開被判刑了。 最后,更多企業涉稅風險及規避的內容,感興趣的可以看下專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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