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10-13閱讀(10)
寧波王女士掛在閑魚平臺的襯衫裙,被買走后僅三四天,就出現在了鄞州區四眼碶街一家服裝店老板娘的朋友圈里,售價從208元漲到了450元!
王女士說,這家店自己之前時常光顧,老板娘經常會在朋友圈發一些衣服賣,但沒想到老板娘竟把閑魚買到的舊裙子當新款在出售……
閑魚上以208元賣出的襯衫裙 竟與幾天后服裝店發布的新品一模一樣
王女士平時比較喜歡買衣服,這條襯衫裙是她在淘寶上找了韓國代購,花費500多元買來的。穿了幾次后,她便作為閑置轉讓,以236元(含運費8元)的價格,掛在了自己的閑魚平臺上,準備賣出去。

圖為王女士掛在閑魚上賣的襯衫裙
8月16日,一名閑魚買家聯系她,說想購買這條襯衫裙。雙方溝通過后,最終以216元(含8元運費)的價格成交了。

圖為王女士的閑魚訂單截圖及物流詳情
然而,8月20日14:46許,當王女士刷到微信朋友圈里的一條服裝店上新的消息時,她傻眼了——一家她時常光顧的、門店就在寧波的服裝店老板娘,穿上了和她賣出去的那條襯衫裙同款的裙子,還作為新款在朋友圈出售。
不僅如此,8月21日15:44,這個老板娘又發了同一個視頻,號稱這個款式的裙子還剩1條……

老板娘在朋友圈發布號稱新品的裙子

老板娘次日發的朋友圈截圖
王女士非常懷疑,這就是從她那兒買去的那條襯衫裙,“款式、顏色一模一樣,而且我那條是8月19日寄到她那兒的,就在第二天,她就發了,這太巧了!并且那個人閑魚上的用戶名和她的微信名很類似,從收件地址我就知道是同一個人,只是萬萬沒想到,她不是自用,而是作為新品賣。”
于是,她把這件事告訴了自己的朋友張小姐(化姓),張小姐也是這家店的老顧客,出于好奇,張小姐在微信上聯系了老板娘,詢問裙子的價格。

圖為張小姐向該老板娘詢問價格
“450元!她居然賣450元,比從我這兒買去的整整貴了一倍還多!”王女士驚呼。
事情發生后,王女士和張小姐也開始前后思量,越發懷疑起這家店的商品。
張小姐告訴記者,她也曾在店里打折時買過幾件衣服,有一件亞麻的襯衣,她挺喜歡,折后價大約是150元左右,當初以為很劃算,但拿到家后,才發現襯衣的第一顆扣子掉了,然后用了和衣服同色的線仔細縫合了,如果不仔細看,還真看不出來。
“其實她的一些性價比還算高的衣服,比如羽絨服,八九百元這樣的,就有點臟兮兮、舊舊的感覺,很多都是她自己穿過再掛出來賣,這也算了,很多實體店都這樣,但把閑魚上買來的二手貨,當新品賣,真的很惡心?!睆埿〗阏f,如今看這老板娘發在朋友圈里的自己試穿的圖片、視頻,還說上新,且只剩一件的,她都懷疑是同一個套路。
“她有時候是會去韓國進貨,我估計都是摻雜著賣的,去年她說秒殺的衣服,我看今年還在賣……朋友圈的衣服,真的不太敢信了?!睆埿〗愀锌?。
門店老板娘找到當事人理論 并矢口否認將二手裙子當新品賣
9月4日上午,記者得到線索后,便前往位于鄞州區四眼碶街的這家實體店,店面不大,總體走的是清新風,老板娘不在,一位自稱是老板娘母親的中年女子,正在店內拖地。
記者在店里轉了一圈,并未發現王女士所說的這條襯衫裙,隨后記者將了解到的情況反映給了這位中年女子。
對此她矢口否認:“根本沒有這樣的事,我們這店開了七八年了,一直做的是老客戶的生意,老板娘每個月都會去一次韓國進貨,這個月8號的機票已經買好了,她又要去了……”
然而當天下午1點半許,記者接到了王女士的反饋,她說,那位老板娘通過閑魚賬號,又找到了她,并且態度很差,一副前來質問的樣子。
王女士將雙方的聊天記錄截圖給了記者,其中部分對話為——



圖為王女士與該老板娘的閑魚聊天記錄
說到這兒后,王女士發現,對方已把她拉黑,她已無法與對方進行對話,且張小姐也已被對方屏蔽了朋友圈。
9月6日上午,記者撥通了這位老板娘的電話,表達了采訪訴求。
對于被指將二手衣物作為新品在朋友圈售賣一事,她否認了:“我本身也在閑魚上買賣東西,交易記錄也還可以,店里的所有物品都有清單和購物記錄,都是我每個月去韓國代購的,就因為我在她地方買了一條裙子,說我賣二手貨,真是不可思議。”
她告訴記者,買了衣服在店里拍照很正常,她發在朋友圈也沒說要賣,且這款襯衫裙她的門店也進貨過,如果需要,可以給記者查看所有物品的進貨記錄,同時她還稱,那條裙子現在還在她家里,并沒有賣出。
“那為什么張小姐向你詢問這條裙子價格的時候,你明確回復說450元/條,這是否意味著在賣這條裙子?”
對于記者的這點質疑,她沒有正面回復,只是一再強調這條裙子門店也代購過,隨后,記者和她互加了微信,不過和電話采訪時約定的不同,她沒有出示這條裙子的進貨記錄,截至發稿,記者仍未得到更多新的補充信息。
李先生也曾遭遇過類似情況 閑魚100元賣掉的鞋被買家以280元轉賣
這樣的情況,王女士并不是第一個遭遇的,市民李先生也懷疑,自己遇到了相同的套路。
去年“雙十一”前夕,因為不合腳,他將一雙朋友送給他的clarks男士皮鞋放在了自己的閑魚賬號上出售,標價為100元。

圖為李先生的閑魚訂單截圖
發布了四五天后,11月11日,有一名北京的買家私信他,表示要買鞋,經商量,雙方以100元包郵的價格成交。
11月12日,李先生就發貨了,不過因為“雙十一”物流影響,直到11月20日,對方才收到貨。
期間,李先生看這個買家在閑魚上賣出過不少東西,懷疑會不會將這雙鞋子轉賣給第三人,于是在私信時詢問過對方,不過對方直接否認了,稱自己不是二道販子。

圖為李先生與該買家的閑魚聊天記錄
但11月20日之后發生的事情,讓他覺得自己的猜想是對的。
“20日那天,我問她貨有沒有收到,她一直沒回復,我怎么問對方都不回,最后還把我拉黑了,導致我沒法跟她對話?!崩钕壬f,大概在收到貨的一周后,他看到這個買家在自己的閑魚上發布了同樣為42碼的同一款式的鞋子,標價為280元,整整是買價的2倍多!
“她還一度下架過幾天,以為我沒關注,后來我還是發現了,現在進入她的頁面,就會看到那雙鞋子已經賣掉了……反正挺坑的?!崩钕壬虏鄣馈?/p>

律師:朋友圈賣東西也可參照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這名店主的做法或存在欺詐情形
針對上述這樣的情況,記者特意采訪了法律界人士。
上海匯業(寧波)律師事務所的陸佩艷律師認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朋友圈賣東西雖有別于一般經營,且在實踐中存有一定爭議,但也可參照適用該規定。
“像王女士這起事件中,如果這位賣家的確將二手衣物作為新衣物出售,則該行為侵犯了買方的知情權,存在欺詐情形。若無法協商,可通過訴訟等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
另外,陸律師也指出,如因二手衣物攜帶病菌或是不符合衛生、安全標準等造成損害的,該店主也應承擔侵權責任。陸律師建議,在網絡購物時,大家盡量通過知名度大且正規的途徑或渠道,以保護自身權益。
來源:中國寧波網
歡迎分享轉載→http://m.avcorse.com/read-444224.html
Copyright ? 2024 有趣生活 All Rights Reserve吉ICP備19000289號-5 TXT地圖HTML地圖XML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