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4-09-18閱讀(19)
電影《穿普拉達的女王》自2006年上映以來就備受推崇,被稱為職場小白必看的電影,也被稱為穿搭的時尚圣經。影片將時尚與職場等元素巧妙融入劇情,至今都堪稱經典。

剛從學校畢業(yè)想當記者的安迪,在找不到自己喜歡的工作的情況下,進到一家頂級時裝雜志給總編馬琳達當助手。
剛開始的時候,安迪是得過且過的態(tài)度,結果被極難伺候的馬琳達折磨得苦不堪言,后來她打起十二分精神,充分發(fā)揮自己的能力和潛力,馬琳達再刁鉆的要求她都出色完成,得到了馬琳達的尊重和重用,前途一片光明。
但與此同時,她發(fā)現(xiàn)馬琳達為了保住總編的職位無情地打壓與她并肩作戰(zhàn)的同事,安迪看到了雜志社光鮮表面下的黑暗,毅然離開了雜志社。并在馬琳達的暗中幫助下找到了她夢寐以求的記者工作。
在這個過程中,影片中安迪穿著打扮的也有著精彩變化,也是影片的一大看點,從一開始的“土”,到時尚精致,再到最后重回“土”。
安迪穿著打扮的變化里蘊藏著她尋找自我的過程。
01第一個階段:懷疑過去的自己雖然做馬琳達的助理是無數(shù)女孩夢寐以求的工作,但安迪心心念念的工作是在享譽全球的報社做一名編輯或者記者,可她求職無門,為生活所迫,才誤打誤撞進了雜志社。
她直到已經上班都沒有看過自己就職的《天橋》雜志,也不知道自己大名鼎鼎的上司馬琳達是什么樣的人。
她不明白一整個辦公室的人為什么要為一個明明顏色幾乎一樣的配飾弄得雞飛狗跳。
她完全不了解時尚圈,在沒有進入雜志社工作前,她的穿著打扮非常的普通,以學生風格為主,馬琳達的另一個助理艾米莉第一次見安迪,就讓她把包藏起來,別拎那么土的包出現(xiàn)在時尚魔頭馬琳達面前。
第二天艾米莉則嫌安迪的大衣土,讓她趕緊掛起來,還和別的同事諷刺安迪穿的裙子像是她外婆穿的。總編馬琳達看到安迪樸素的穿著后,也是一臉一言難盡的嫌棄。

在這之前安迪并不覺得自己的穿著有什么不妥,她和生活中很多還沒進入職場的女孩一樣,穿著普普通通的衣服,生活單純又快樂,看到陌生人不會在心里默默估算他的上衣是什么牌子,他的鞋是哪個牌子的新款,價值多少錢......在她的小社交圈子里怡然自樂。
來到時尚雜志社,安迪就像一個穿著普通T恤,在無意中闖進了衣鬢香影的上流宴會的女孩,手足無措,又格格不入。
處在為時尚瘋狂,每一個都穿得時尚又精致的同事里,在巨大的沖擊下,安迪對自己的穿著打扮和自我產生了懷疑。
一個人懷疑自我的時候,很容易就會受環(huán)境和他人的影響。
02第二階段:迷失在穿出來的自我里產生自我懷疑的安迪,看到總編在一堆顏色幾乎一樣的配飾里搭配出讓人眼前一亮的時尚穿搭,開始對時尚感興趣,再加上因為工作不積極,被馬琳達大罵了一頓后,安迪開始做改變,積極融入時尚圈。
她主動穿上了納吉爾給她的精致鞋子,對同事們的時尚裝扮不再嗤之以鼻,工作態(tài)度也不再消極怠慢,主動關注時尚穿搭,在納吉爾的指點下,她的穿著打扮有了脫胎換骨般的變化,精致的衣物,得體的搭配,讓她迅速地融入了她所在時尚圈的職場,并適應了上司馬琳達的喜好和工作節(jié)奏,得到了馬琳達的重用。
安迪從一個被吐槽的土包子,蛻變成了能干的時尚白領,周圍的同事不再嘲笑她,看她的目光充滿了贊許和羨慕。而朋友們對她變化也滿是贊嘆和吹捧,為她隨手贈送的一個奢侈包包而原地轉圈,激動不已,連她欣賞和崇拜的著名作家西蒙也對她表現(xiàn)出巨大的熱情和欣賞。
安迪一下子從平凡無奇的丑小鴨,變成了人人欣賞的白天鵝。

在周圍人對她的艷羨中,她開始對自己的男友不耐煩,和著名作家西蒙曖昧,她的好友知道后,不再羨慕她的時尚和精致,而是開始遠離她,她的男友也向她提出分開一段時間。
安迪在慢慢遺忘過去的那個自己,她把全部精力用于處理老板瑣事,她把自己的聰慧用于思考如何更好的滿足吹毛求疵的老板的需要。
完全忽視了男友對她的愛,也忘了當初那個滿懷新聞理想的自己,更忘了進雜志社只是想進自己心儀報社的一個跳板。
03第三階段:活出了自我安迪得到馬琳達的重用后,在馬琳達的要求下,安迪取代艾米莉歲馬琳達去參加巴黎時尚周,這意味著安迪在時尚圈的地位有了質的提升。
安迪接觸到了更多頂流的品牌和時尚,她的穿著打扮更加的時尚和精致,這個時候的安迪,對如何穿衣打扮搭配和對時尚的鑒賞已經得心應手,運用自如。
她已經是一個成熟的時尚職場人,職場前途一片光明,但是當她發(fā)現(xiàn)自己崇拜,也對自己很熱情的西蒙聯(lián)合別的公司要擠走馬琳達后,她看清了自己在感情中的迷失。
她想方設法告訴馬琳達西蒙他們的陰謀,為馬琳達憤憤不平和擔憂,最后她卻發(fā)現(xiàn)馬琳達居然為了保住自己的位置,居然犧牲追隨她多年,且承諾給他升職的納吉爾。
她為納吉爾質問馬琳達的時候,馬琳達告訴她想要往上爬,想要過上不一樣的生活就必須學會踩著別人的肩膀。安迪這才徹底看清了時尚圈光鮮下面的黑暗,金錢地位名聲獲取是要失去幸福和內心的平靜為代價的。

安迪毅然決然離開了馬琳達,離開了時尚圈,她把那些精致的衣服都送給了艾米莉,換回了她進入時尚圈之前的普通衣物,進到了她之前一直熱愛的報社,和男友的感情也和好如初。
此時的安迪,十分的自信,步履堅定、輕快,她找回了自己的初心和夢想,也找到了真正的自我,衣物普通,不夠精致,卻比滿身品牌時更有魅力。
因為,她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更知道自己不想要的是什么!
04在電影的最后安迪穿回剛開始時的普通衣物,并不是說衣著時尚精致不好,而是一個找到了真正自我的人的自由選擇。
很多時候,一個人對穿衣打扮的態(tài)度往往藏著她的自我認知狀態(tài),要找到適合自己,且自己滿意,別人也認可、贊賞的穿衣打扮方式,需先找到自我。
一、沒有自我,容易成為品牌的奴隸。
雙十一期間,四川一男子王某被妻子氣得差點跳樓。
去年,王某的妻子通過透支信用卡、貸款等方式經常在網上購買名牌包、香水、衣服等物品,欠下20余萬元。今年,王某發(fā)現(xiàn)妻子因為網購以同樣的方式欠下欠款30余萬元。
王某的妻子是全職媽媽,王某一個月的工資只有幾千塊,想到妻子一而再地因為追求名牌而欠下巨額的債務,王某倍感壓力,一時想不開才有了輕生的念頭。

時尚和品牌最大的魅力就在于輕易就能讓人沉淪,那光鮮的魅力會給人一種成為了焦點和人上人的幻覺,極大地滿足人的虛榮心。
沒有自我的人,往往會成為品牌的奴隸,為此付出代價。
二、自我認知薄弱,需要精致的衣物來增加自信
楊超越曾在奇葩說中說:“我以前在上海兼職的時候,1個月800元的工資,卻買了一條700元的裙子。因為內心的缺乏自信和不夠強大,想將自己的外表穿得精致一點,這樣的話,才不會讓自己的感覺和別人相差那么大。”

這個時候追求精致的穿衣打扮,不是因為虛榮,而是自我認知薄弱,需要精致光鮮的外在來強大自己的內在。
三、對自我有正確的認知,無論穿什么都自信而有魅力
李嘉誠作為曾經的亞洲首富,一生身價千億,一套西裝卻會穿十年八年,10雙鞋子至少5雙是舊的,戴的手表也只是市價1000港元的西鐵城。
Facebook創(chuàng)始人扎克伯格開的是不到兩萬美元的車,經常穿的是最普通的T恤和牛仔褲。
郭晶晶作為豪門媳婦,經常去地攤買衣服,用兩塊錢的發(fā)箍,穿著打扮完全沒有豪門的奢華,卻深受大眾的歡迎。
一個有實力、有自信的人,穿著打扮時尚精致也掩蓋不住他們身上有內而發(fā)的光芒,穿著打扮普通魅力也毫不遜色。無論怎么穿衣打扮都清楚地知道自我的價值。
一個人如果執(zhí)迷于追求精致的穿著打扮,是對時光的辜負,精致的穿著打扮能為自己加分,但不應該當做生命的追求。
人的一生應該先找到自我,余華在《活著》的序言上寫了這樣一句話:認識了自己也就認識了世界。
認識了自己,找到了自我,才可以更好地穿衣打扮,才會有穿普拉達、香奈兒,背愛馬仕的自信,也有穿普通明T恤的從容。
(完)
文/心妤心語 一個生活在北方的南方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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