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時尚>易建聯總決賽穿的是什么鞋?易建聯絕不是第一起
發布時間:2024-08-04閱讀(16)
昨天?前天?真是越老記性越差,應該是前天。
人物:易建聯;地點:CBA賽場,深圳VS廣州;事件:易建聯棄鞋。此事件一出,迅速在網絡上發酵。有人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來責罵易建聯的幼稚行為,有人說聯賽的不通人情世故,一家獨大有礙聯賽的發展,有人說這壓根就是CBA是國家單位不是真正的商業聯盟導致這一場鬧劇的。都有理,不過怪蜀黍也有一點點自己的看法。
關于球鞋、球衣此類問題,隔壁家的老美發生過不止一次了,可你們看看人家是怎么解決的。

巴西奧運全家福,巴恩斯和洛瑞(阿迪達斯)的球鞋被德羅贊和巴特勒擋住,湯普森(安踏)的球鞋被安東尼和小喬丹擋住。原因是耐克為美國籃協的贊助商,不允許有非耐克鞋出現。
這張照片是2012年倫敦夢之隊全家福。當時勒夫的球鞋品牌是361°,然后被科比和錢德勒擋住。

再看2008年北京奧運會夢之隊全家福,霍華德(阿迪達斯)是唯一非耐克系球員,他的球鞋被老K教練擋住。

最大牌的事件莫過于這件了,1992年傳奇的夢一隊奪冠后,喬丹披著國旗領獎。當時銳步是美國運動員在巴塞羅那奧運會上的領獎服贊助商,而喬丹團隊表示不穿銳步,所以他用國旗遮住了銳步logo才上臺。
然后在看看易建聯的處理方式
喬丹用遮擋logo的方式巧妙的避開了一場一觸即發的商業之爭,而耐克沒意見,美國籃協也默認了這一行為。他找到了一條屬于自己的「圓滑之路」。而易建聯沒有,中途換鞋企圖再上場,被拒,憤憤離場。CBA與李寧之間有20億大合同在身,阿聯與耐克有合同在身,各為其主各司其職,誰都沒錯,小孩才分對錯,大人只有利益。
CBA與NBA之間最大的差異就是聯賽屬性差異,一邊是純碎的商業聯盟,一邊是體育總局下面的一個部門,這些年雖然都在提倡大刀闊斧改革,可隨著姚明的退役,怎么看怎么有點在往后走。和李寧簽下五年20億的大合同,這合同本身沒有什么問題,聯賽要往前走,要給球員發工資,合情合理。李寧要做球鞋推廣,要確定自己在國內市場的地位,商業行為,也沒問題。可問題是,為毛要把球員的球鞋選擇權也給賣出去了呢?每一年NBA全明星球鞋百花齊放的壯舉在CBA這幾年內想必是很難看到了。
把球員的選擇權給剝奪了,其他鞋商就沒有和CBA球員簽約的必要了,因為簽了也穿不了,穿不了我又何必幫你做宣傳呢?所以,可以說聯賽體育用品這一塊也就李寧會為CBA做宣傳推廣了。可其他鞋商也要發展啊,也要找到這一行業的偶像來為自己鞋子代言啊,所以這些年不管是安踏也好,匹克也罷,都把品宣這一塊瞄準海外市場(NBA為主要)。
看看今年安踏為了宣傳湯神2代戰靴所做的聲勢浩大的宣傳,再看看李寧為了CBA做的宣傳。從長遠角度來思考,這是有害CBA的發展的。
阿聯被禁賽一場了,廣東被罰款了,可問題是然后呢????????
來自90后怪蜀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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