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職場>工作期間查出乙肝(體檢查出乙肝會丟工作嗎)
發布時間:2024-01-19閱讀(14)

現在,入職體檢、公司福利體檢成了“某些人”走向人生巔峰的絆腳石了。
本文全長1500字,建議閱讀時間5分鐘。
目前,因為乙肝而被辭退或拒絕聘用的案例不勝枚舉:
※案例1
2016年剛從本科畢業的小黃,在深圳短短一年至少丟了5份工作。原因竟然是用人單位一發現他是乙肝病毒攜帶者,就把他炒了。就這樣,小黃持續失業又花光了積蓄,又沒地方住,甚至連吃飯都成問題。
※案例2
2016年2月,陳強(化名)順利通過某公司的初試、復試,被錄用。公司表示體檢合格就可以來上班,體檢項目包括乙肝兩對半。后來,查出陳強是乙肝病毒攜帶者,而被公司拒絕錄用。
這樣的事情還有很多......

一、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早在200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和《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均明確指出:“用人單位招用人員,不得以是傳染病病原攜帶者為由拒絕錄用。”
而2011年,衛生部也下發了《衛生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乙肝項目檢測的通知》,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在就業體檢中,無論受檢者是否自愿,一律不得提供乙肝項目檢測服務。
也就是說,除了乙肝患者不能從事的行業,如餐飲業、醫藥行業、食品加工等。其他行業,單位體檢不能要求員工檢查乙肝兩對半,只能檢查肝功能。
法律是明文規定了,那么,真實的情況又是怎樣的呢?
二、部分企業是如何規避法律的?
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不少企業照查不誤。乙肝檢查仍然在暗中進行,發現攜帶乙肝病毒的員工把他們辭退,通常有以下三種方法。
1.簽署乙肝檢查知情同意書。
要求應聘者或員工以個人名義體檢,或者讓他們簽署乙肝檢測知情同意書,并提供體檢結果。
雖然大家都知道了要求檢查乙肝兩對半是違法的,但是在用人單位面前,被雇傭的人總是弱勢的一方。為了來之不易的工作,大家還會做包含乙肝兩對半的體檢。
2.還有單位甚至在員工不知情的情況下,偷偷加入乙肝檢查,然后要求醫院向公司報告哪些人有乙肝。
3.更簡單粗暴的,直接強制規定檢查乙肝。由于找工作難,很多人不得不向企業低頭,被迫接受乙肝檢查。
企業為了確保員的身體狀況正常為企業的服務,以及避開會影響其他人的傳染病,要求進行入職體檢。
但由于大多數人對乙肝的不了解,認為乙肝是個危險的傳染病,導致大家談乙肝色變。在這里,小樂必須為乙肝病毒攜帶者正名,告訴大家乙肝究竟是什么?
三、乙肝是什么?
目前感染乙肝病毒的患者主要分兩種:

圖:乙肝分類 / 來源:樂檢查原創
一個是乙型肝炎患者(簡稱:乙肝患者),一個是乙型肝炎病毒攜帶者(簡稱:乙肝病毒攜帶者),它們之間唯一區別在于:肝功能是否出現異常,即肝臟細胞是否受損。
而乙肝病毒攜帶者在工作和生活能力上同正常人沒有區別,可以正常的學習、工作、生活,并不會對其他人造成危害。
更退一步講,乙肝有固定的傳播途徑,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觸是不會傳染乙肝病毒的。
四、乙肝病毒的傳播途徑
乙肝病毒的傳播途徑主要有:血液傳播、性傳播、母嬰傳播。
血液傳播:乙肝病毒是血源性病毒,不同傳播途徑都必需以血液作為載體。我國近年輸血管理很嚴格,輸血傳播已經十分罕見;當前較常見的是“微量血液接種”,如紋身、紋眉、刮臉、吸毒等,因感染隱匿而不自知。
母嬰傳播:這種傳播曾經是最重要的途徑,由于乙肝疫苗的普遍接種,這一途徑很大程度已被阻斷。
懷孕期間在子宮內,胎兒被傳染的幾率只是10%,不是很高。感染的危險期發生在圍生期和出生后。作為一個大三陽母親,因為與孩子密切接觸,孩子出生后被感染的可能性達到90%—95%。
性傳播:性生活時因黏膜損傷而感染。在歐美性接觸是成人乙肝病毒傳播的最重要途徑,所以乙肝病毒在西方被稱為性病毒。
而以下途徑是傳播乙肝病毒的。

圖:乙肝病毒非傳播途徑 / 來源:駱抗先博客
所以,乙肝病毒沒你說的那樣可怕,企業主應該多學點醫學常識!
所以,企業可以要求你做肝功能檢查,但沒權要求你做乙肝兩對半檢測。如果你肝功能正常,無論有無病毒都可合法上班;如果你肝功能異常,無論有無病毒,就得回家調理正常咯。

(注意:肝功能檢查和乙肝兩對半是兩類檢查,不是一回事兒,建議閱讀下面推薦的文章,讀完秒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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