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母嬰>繼父打年幼無知的繼女(繼父侵犯繼女致其懷孕)
發布時間:2024-01-25閱讀(13)
今天上午,丹徒法院聯合區婦聯,召開婦女維權新聞發布會,通報近期婦女維權的工作情況及十大典型案例。記者從發布會上了解到,丹徒法院近期審結的女性維權案件中,年齡最小的一名當事人婷婷僅有16歲,遭遇繼父性侵長達一年半的時間,直到孩子懷孕,這才東窗事發。

丹徒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 吳俊猛:
她是不舒服了,到醫院檢查,她媽媽問她,她就告訴她媽媽,是馬某某的行為所致。

記者了解到,婷婷很小的時候便隨著母親,改嫁給了馬某,婷婷的母親因為經常需要上晚班,常常是馬某在家照顧婷婷。
隨著婷婷逐漸長大,馬某起了邪念,并于2015年中秋節前后,不顧婷婷的掙扎,對她實施性侵,并在之后采取恐嚇等方式,與婷婷多次發生性關系。
直到2016年10月份,婷婷被發現,已經有了四個月的身孕。經過多番思想斗爭,婷婷的媽媽帶著她報了警。

丹徒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 吳俊猛:
從卷宗偵查階段反映的情況,這個受害人也有反抗,強烈的反抗行為,馬某某的行為已觸犯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強奸罪,就是以暴力威脅,或其他的手段,違背婦女的意愿,與婦女發生性行為。

本案在審理時,法院依法從重量刑,最終,判處被告人馬某8年6個月有期徒刑。發布會上,丹徒法院還公布了9起婦女維權案件:有女性婚內多次遭到丈夫辱罵和毆打的,有女縫紉工聯名討要欠薪的,有愛美女性微整形被注射假藥的,有房產糾紛遭公公砍傷的......這些案件,法院均依法查明事實,并充分維護了婦女的合法權益。

丹徒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 吳俊猛:
當權益受到侵犯的時候,要積極的、勇敢的站起來,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吳俊猛表示,
他們接下來,
會繼續與區級婦聯
和各級基層組織,
聯動化解家庭矛盾,
著力做好
矛盾糾紛的調處工作,
經常性的開展普法教育。
來源:鎮江民生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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