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職場>八佰伴員工上班時間(八佰伴這家用人單位為何喊)
發布時間:2024-01-24閱讀(7)
最近,八佰伴天軒服裝專柜的員工向我們欄目投訴,說6月中旬,公司通知她們,專柜要從八佰伴撤柜,6月30號就要和她們終止勞動關系,她們認為,公司的這一做法違反了《勞動合同法》。起初記者覺得這僅僅是一起普通的勞資糾紛,但隨著采訪的深入,記者發現這起糾紛似乎另有原因。
員工遭公司解約 經濟賠償金額引糾紛投訴人 周女士
從2018年9月份開始,在八佰伴商場二樓的天軒服飾專柜上班。今年的6月17號,包括她在內的兩名工作人員被公司告知,專柜將于6月30號撤柜,公司要與她們終止勞動關系。
天軒服飾鎮江八佰伴專柜員工 周女士
公司一開始跟我們談就是說,現在他就跟我們說一個月的基本工資,我們沒有同意,后來我們又打電話跟他們交涉,因為這邊我們都達到兩年了,他一直都不同意,因為我們跟他一直要求的是兩個月的平均工資。

天軒服飾公司工作人員
她們是兩年,就是兩個月的基本工資做補償,但是她們聽說要給平均工資要達到3600/月,她現在跟公司開口要7000多塊錢(2個月),做了兩年要7000多塊錢。
記者:她們平時的基本工資是多少?
2020元,因為她這個買衣服是有提成,提成這個不能算,她們基本工資就是2020元。
公司與員工之間的矛盾,主要在經濟補償的金額上。公司認為,補償金額是兩個月的基本工資4040元,而員工則認為,應該是兩個月的平均工資共7200元。

記者查閱了《勞動合同法》,其中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而這里所稱的月工資,是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這樣看來,天軒服飾給予專柜員工的經濟補償金數額,應該先計算員工在過去12個月的工資總數,再除以12,得出平均工資,再以2個月平均工資補償給員工。除了賠償金額之外,投訴人周女士認為天軒服飾公司在解約流程上,也存在違法行為!
天軒服飾鎮江八佰伴專柜員工 周女士
他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我們拆柜。
據周女士介紹,專柜的撤柜時間定于6月30號,而天軒服飾公司直到6月17號才通知她們,這違反了《勞動合同法》中,用人單位需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的規定。對此,天軒服飾公司的工作人員表示,其實對于專柜撤柜本身也很無奈。

天軒服飾公司工作人員
我們品牌在八佰伴也做的不差,我們是全商場50個品牌還是,應該是50個品牌,在二樓樓層排前十名。
業績不錯為何要撤柜呢?這位工作人員表示,這與八佰伴商場對二樓區域進行調整有關。

天軒服飾公司工作人員
商場那邊通知的也比較含糊,就是他們也不敢確定,可能你們這邊不一定有位置做了,商場這邊也會調整,后來我們是6月12號到6月14號,我們公司這邊領導過去了一趟,跟商場八佰伴領導談一下,商場領導說沒有位置了,確定撤柜了。
該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因公司與八佰伴之間于6月14號才最終做出撤柜決定,所以才導致在與專柜員工協商終止勞動合同的過程中,違反了《勞動合同法》。不過他也承諾,公司會與員工妥善處理解約事宜。

當天的采訪結束后,記者再次聯系了天軒服飾公司的工作人員,他告訴記者,公司與員工的勞資糾紛已經得到了解決。同時,記者還得到了一個讓人意外的消息,就是在采訪的第二天,八佰伴商場決定,天軒服飾專柜可以繼續留店經營。
天軒服飾公司工作人員
后來商場這邊也讓我們繼續留下來做,現在已經給了個位置,但是現在還在洽談中,沒有確定。
這件事到這里似乎得到了圓滿解決。不過,我們在這,還是要提出一點質疑,就是在這起事件中,天軒服飾固然有責任,就是他們沒有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但是具體到違法原因,除了自身之外,還與八佰伴遲遲沒有決定專柜去留問題有關,其實八佰伴和天軒服飾之間,肯定是有合同的,如果八佰伴不希望與天軒服飾繼續合作,應該按照合同中的約定提前提出。但是事實上,直到6月14號,八佰伴才明確做出天軒服飾月底撤柜的決定,導致專柜沒有足夠的時間,去處理與員工的解約事宜,造成了勞資糾紛的發生。下一步,我們還會去八佰伴了解他們與入駐品牌間的合作情況,這并不是去追求誰的責任,而是為了避免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歡迎分享轉載→http://m.avcorse.com/read-223223.html
Copyright ? 2024 有趣生活 All Rights Reserve吉ICP備19000289號-5 TXT地圖HTML地圖XML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