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1-24閱讀(11)
按照《北京市促進創業帶動就業行動計劃(2021-2023年)》要求,根據《關于印發<北京市創業孵化示范基地服務管理辦法>的通知》(京人社服發〔2021〕30號)(以下簡稱《服務管理辦法》),為進一步加強北京市創業孵化示范基地(以下簡稱示范基地)建設,定于近期組織開展第六批示范基地推薦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依法成立和經營。運營機構須為經開區內依法成立的獨立法人機構,以創業孵化為主營業務,無違法違紀行為和未了結的法律、經濟糾紛,運營時間在2年(含)以上。
2.孵化功能完善。在北京市轄區內擁有孵化面積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創業孵化場所,管理制度健全,有專業的服務團隊,有必要的附屬設施及配套基礎設施。
3.孵化效果明顯。近2年,孵化場所利用率年均不低于90%,在孵創業實體年均不少于30戶,在孵創業實體提供的就業崗位年均不少于300個。自基地運營以來,入孵創業實體孵化成功率總體不低于60%,每年企業(團隊)更新率不低于15%。
4.示范效應突出。已被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備承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創業工作項目的能力,在創新服務模式、促進行業交流等方面具有示范性。

二、認定程序
1.申報。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beijing.gov.cn)通過“北京市創業孵化示范基地服務管理系統”申報。
2.推薦。經開區社會事業局對照評審原則及申報條件,擇優推薦1~5家創業孵化基地參加示范基地認定。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初審,實地走訪基地,提出初審意見。
3.評審及公示。市勞動服務管理中心組織評審,必要時進行現場考察,評審通過后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4.認定及授牌。經公示無異議后,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認定為“北京市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并授予標牌。

三、送報材料
申報單位應提供以下材料:
(1)創業孵化示范基地情況概述(見附件1)。

四、申報時間
請于2022年9月8日前完成線上申報并將(附件1)發送至jyk@bda.gov.cn。
聯系人:沈老師
電 話:67856787
地 址:經開區朝林大廈C705
附 件:
1.創業孵化示范基地情況概述

附件:
1.創業孵化示范基地情況概述
請對基地機構性質、基地運營機構、啟用時間、運營方式、基地資產總額和權屬性質、孵化場所面積、上年度總收入和納稅額、累計入孵創業實體總數、總體孵化成功率、總體企業更新率,以及近兩年每年孵化場所利用率、在孵實體數、在孵實體提供就業崗位數、孵化成功率、企業更新率等申報信息進行概述。
總字數不超過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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